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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日    点击数:

                            涉密档案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保密法》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确保涉密档案的安全。
  二、全面落实《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涉密档案在接收、整理、立卷、归档及利用等环节必须在密件库房内进行,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
  三、涉密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在涉密档案整理、归档过程中形成的废纸,一律按要求粉碎、销毁,除正常查阅涉密档案以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
  四、涉密档案员在岗期间,要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保密教育、检查和考核,对工作中不按保密规定或违反保密规定操作,不适合继续在涉密档案员岗位工作的及时处理、调离。 
  五、涉密档案资料需要销毁的,由档案馆提供案卷、卷内目录、清册,交学校鉴定小组审阅后,对经过鉴定确认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上报到学校鉴定小组审批后,由两人以上送到指定地点负责监销。
  六、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清查核对馆藏涉密档案数量,及时发现和消除库房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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