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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工程学院与长安大学联合培养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点击数:

2012年黑龙江工程学院与长安大学

联合培养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黑龙江工程学院自2008年开始与长安大学联合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已有两届学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被授予长安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012年两校将继续在交通运输工程领域(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方向)联合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两校概况及报名、入学考试、录取等相关事宜介绍如下:

一、学校概况

长安大学(2000年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等三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长安大学的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设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在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拥有一批学术造诣深、国内影响大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发展,面向区域和交通、冶金等行业,辐射全国,为生产建设一线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近年来先后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被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机制改革(2011-2015年)试点单位”。

二、报名、入学考试及录取等相关事宜

1. 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均可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2. 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记录下网报编号,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信息时请务必在“备注”栏填写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

(注:①报考学院:填“公路学院”;②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公路工程;③参考教材:《道路勘测设计》,杨少伟,《路基路面工程》,邓学钧,人民交通出版社)

(2)现场确认

考生在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凭网报编号和网报时所用的有效证件号码下载准考证。

3. 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该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国语(语种有英、俄、德、日语)运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GCT”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成绩当年有效。

第二阶段,符合长安大学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向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申请参加长安大学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考试重点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者工程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潜在素质和工作业绩。考试时间大约在2012年12月下旬或2013年初(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长安大学“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届时可在该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

4.资格审查

“GCT”成绩发布后(大约在12月上旬左右),通过长安大学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在第二阶段考试前将《资格审查表》、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5.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无具体招生名额限制。

三、培养与学位授予

(1)培养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不脱产学习,学制3年,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5年。

(2)授课形式以冬季集中面授为主,上课地点设在黑龙江工程学院

(3)按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要求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长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长安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4)学费共2.2万元。

 

联系人:黑龙江工程学院科研处  戴老师  电话:88627990     13704506619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      李老师        029-87818191 13709260350

网址:长安大学研究生部网址:http://www.graduate.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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