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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三升体育平台开展2013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过去一年中,三升体育平台: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主线,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平台,广泛开展各类学生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模范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在过去一年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学生先进集体:红旗分团委(团总支)、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

学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文体积极分子。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分团委(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手册》(2012年版)之第六章《学生奖励》有关条款。

四、评选名额

见附件1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红旗分团委(团总支):

1.各分团委(团总支)递交事迹材料报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评委会评选。分团委(团总支)书记介绍团总支事迹[制作ppt汇报材料],时间不超过5分钟;代表答辩;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组成和答辩时间另定。

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递交事迹材料到各院系申报;

2.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联评;

3. 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院系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4.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及班级事迹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递交事迹材料到各院系申报;

2.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联评;

3. 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院系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4.各院系将审核推荐结果及团支部事迹材料报校团委。

先进个人(不含文体积极分子):

1.各院系向本单位学生公布候选人名额;

2.学生向班委会、团支部申报;

3.班级酝酿候选人,并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确定候选人;

4.班级举行差额选举;

5.班级向院系上报评选结果及事迹材料;

6.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联评;

7.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院系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8.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团委。

文体积极分子:

1. 各院系向本院系学生公布候选人名额;

2. 学生向班委会、团支部申报;

3. 班级审核,并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

4. 班级向各院系上报审核、推荐结果及事迹材料;

5. 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联评;

6. 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院系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7.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六、日程安排

4月18下午四时前各院系完成审核、评选、公示、报送工作。报送评选结果报表(见附件2)、申报学生自然情况表(见附件3)和红旗分团委(团总支)、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事迹材料打印稿各一份(A4纸,2000字以内),并附红旗分团委(团总支)ppt汇报材料电子版,报魏洪素处。

七、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项评优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本院系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开展,院系副书记是评审工作第一责任人。

2.各院系要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3.一经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校级学生干部不参与各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评选,但可参与其他各项先进个人的评选,校级学生干部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校团委另行组织。

2.学生先进个人(文体积极分子除外)名额下放到各班级,各班级间不能调配名额,如本班级内无符合条件的,名额空缺。四类班级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名额,名额可调配到一类班级(具体调配方案由各院系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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