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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草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5日    点击数:

黑龙江工程学院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草稿)

根据财政部《三升体育平台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省教育厅《三升体育平台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工作通知》的总体要求,《内控规范工作方案》、学校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总体要求。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制定黑龙江工程学院审计内部控制度(草稿)

一、总则

内控制度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符合性及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内控制度审计五个阶段:调查了解内控制度、描述内控制度、找出关键控制点或关键环节、进行符合性测试和综合评价阶段 
  (一)初步了解内控制度的整体构架 
  (二)对内控制度进行记录和描述 
  审计人员通过初步了解企业内控制度整体构架后,采用文字说明、调查表、流程图或检查表等方法对内控制度进行记录和描述。文字说明是将被审计单位的内控系统,以简洁的文字叙述表达出来;流程图法是运用符号和图形对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和文件凭证的流动程序进行调查的方法。流程图能从整体的角度,很清晰地反映出被审单位内控系统的实际情况,便于审计人员了解企业的控制程度和检查控制点的设置,可直观地发现内控中的不足之处。为下一步进行内控制度测试奠定基础。 
  (三)抓住内控制度的关键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环节 
  关键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环节是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控制点或控制环节,抓住关键审计才能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对内控进行符合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是指审计人员在了解内控制度后,对那些准备信赖的控制系统的实施情况和有效程度进行的测试,也称为遵循性测试。符合性测试的根本目的是:查明被审计单位的各项控制措施是否都真实地存在于生产经营等各项管理活动中,是否确确实实、始终如一地遵守了制度规定的全部要求,是否真正发挥了作用,其遵循制度的程度如何,有无失控和不完善之处。
  符合性测试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业务程序测试,即选择若干具体的典型业务,沿着它所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检查,考察有关的控制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能认真执行,以判断各项控制措施的遵循情况;二是功能性测试,即针对某项控制的某个控制环节,选择若干时期的同类业务进行检查,查明该控制环节的处理程序,在期间内是否按规定发挥了作用。以物资管理审计为例,可以选择不同时期发生的几项物资采购业务,检查其在“申请”、“计划”、“合同”等各个业务程序中是否被认真执行。 
  需要强调的是,符合性测试一定要保证足够适当的样本量,样本量太大,浪费审计资源,样本量太少,结论缺乏说服力。经过对内控制度的初步了解后,认为控制系统较为健全,则测试的范围就可小些,如果控制系统极不健全,则控制风险较大,就相应扩大抽查的样本。 
  (五)对内控制度系统综合评价 
  审计人员通过对内控制度初步调查、对内控进行描述、抓住关键控制点以及环节、符合性测试等,对被审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从而对内控制度的可信度给予评价,找出内控的不足,为健全内控、加强管理提出审计建议。 
  1、对内控制度本身是否健全进行评价。可以从人员素质控制、组织控制、业务程序控制、信息息质量控制、资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等主要方面进行评价。 
  2、对内控制度合理性进行评价。评价内控制度合理性,一般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一是需要对内控制度的协调性进行适当评价,一项内控制度往往涉及企业的若干职能部门,各部门会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各自的业务观念制定一些控制制度,这样就有可能造成内控制度的不协调;二是要评价内控制度的经济性;三是要注意内控制度的适用性;四是评价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存在重点控制环节以及是否简洁合理;五是要注意内控制度的灵活性。 
  3、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主要是评价实际执行的内控制度中是否有偏差,设置的控制点是否真正达到了控制的目的,并注意控制环境对整个内控制度有效性的影响。同时对被审单位是否设置了内控制度信息反馈环节进行审查并评价,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是确保控制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它们能及时地将在控制过程中偏离控制目标的偏差和原因反馈给管理部

二、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风险点:

提出的审计项目不全面,指定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负责人,制定不完备的计划和方案,忽视审前调查,可能遗落重要线索,泄露秘密,隐瞒审计证据,隐瞒审计发现问题,忽视审计发现问题,延报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防范措施:

1、根据院长或党委组织部提出的财务收支及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按照院长及党委组织部的要求依法审计。    

2、组成审计组,指定项目负责人,对有利益关系回避;有亲属关系回避;其他原因应回避。

3、有依据制定计划和方案,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与委托审计依据保持一致。

4、向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下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审计通知书按正确依据编制,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准备工作。

5、取得审计资料,编制工作底稿。取得的审计资料要完整,审计取证及工作底稿要规范、定性准确。

6、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向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征求意见,编制审计报告要规范严谨、审计评价要合理准确、强化复核程序,严格审计业务会议制度。

7、将审计发现问题全部如实汇报和反映,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重大问题随时汇报请示。

8、按规定时间将审计报告送校领导、被审单位主管领导、被审计人及所在单位、组织部,必要时抄送有关部门。

9、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加强完善审计资料档案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工作流程

(一)、审计准备阶段控制
  1.委派审计人员。根据校领导批准的工作计划或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委托的审计项目,经处长批准后,由各室主任安排,确定审计组组长,配备相关人员组成审计小组。每小组不得少于两人。
  2.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组组长依据《东南大学审计处审计人员通知书编制准则》编制审计通知书,由审计处长签发执行。
  3.业务培训。审计前审计小组组长组织业务培训。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政策、法规,设计审计风险和防范措施,进行职业道德准则的教育,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
  4.审计前调查。做好审计前调查,重点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各方面群众对审计的意见和建议,明确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使审计工作更具针对性,减少审计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工作失误。
  5. 计划控制。根据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和审前调查资料,审计小组编制审计方案(工作计划),确定具体审计事项的时间、内容、范围及目的,切实履行审计职责。方案须报处长审批,重要事项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实施审计过程中,如对方案须作调整、变更时,应及时向处长提出,经批准后实施。
  (二)、审计实施阶段控制
  1.会计资料承诺。每审计一个项目,要求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书面承诺,要将有效的承诺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取证的控制。对每一个审计事项的定性,必须收集合法有效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应完整地明确问题的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原因,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审计取证时间,责任人和审计人员签认等重要要素。
  3.审计工作底稿控制。审计项目必须依照《东南大学审计处审计工作底稿准则》逐项、逐事编制工作底稿,做到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特别是在重要审计项目关键环节的调查取证中,要作出详尽的底稿。审计底稿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完整、真实,重点突出,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字迹清晰,要能全面反映审计全过程。
  4.建立底稿二级复核制度。审计小组组长需对助审人员的审计取证以及所编制的审计底稿进行检查复核确认,对他们的工作质量和审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监督。
  负责项目审计的副处长对审计组长提供的审计报告初稿及审计底稿进行复核,对不合规的审计底稿要完善,不放过一个疑点;复核人在复核时应当作必要的记录、书面表示意见并签名。
   (三)、 审计终结阶段控制
  1.审计小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要撰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制应符合编审准则,执行规范程序,报告结构完整、内容全面。
  2.审计报告所反映的每一事实和问题必须要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支持,未经查证或虽经查证但无法取得充分依据的事实和问题,不得写入审计报告,对问题和原因应如实向处领导报告。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以偏概全、以点概面。
  3.复核控制。审计报告应经审计小组集体讨论,由审计组长定稿,审计人员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审计组长对提交的审计报告真实性负责。审计报告需经三级审核,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底稿,审核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有无缺漏;收集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完整,能否为审计意见提供足够的支持,审计法规的引用是否恰当;表述是否规范,措词是否准确等。
  项目主管副处长对审计组长提出的审计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在政策、事实、定性、数据、文字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不明确不清楚之处应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审计组长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在征询委托方意见后处长负责对审计报告进行最后的审核,并提请主管校长审核签发。
  项目主管副处长根据经征求意见后的审计报告起草审计意见书,对报告中反映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问题起草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由处长审定,并提经主管校领导阅批后签发。
 

第二部分 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

一、内部控制风险点:

报送不合规的资料,接收不合规材料,不按规定如实审计,不按规定征求意见,延期汇报,延报审定结果,泄露秘密。

二、内部控制防范措施:

1、要求工程监管部门对报送的资料和工程量的真实、完整以及其它相关情况的准确性作出承诺。

2、审计处接收工程送审材料, 查验并登记,认真逐一核对、查验决算、图纸、合同等相关资料并详细登记,出具接收手续。

3、实施内部审计复审,工程监管部门、施工单位配合,加强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材料单价、费率取定等交叉复核。完善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限制审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4、征求工程监管部门、施工单位意见,三方会签,形成审计结论征求过程公开、公正、透明,避免暗箱操作。严格执行各专业工程定额及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5、将审计结果如实按期汇报,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6将审计结果及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重大问题随时汇报请示。

7、按规定时间将审定结果报送各相关部门进行结算。

8、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一、审计准备阶段控制
  1、确定审计人员。根据全校各单位委托审计的工程项目,先经分管副处长登记验证批准后,转室主任安排,确定项目审计人员。
  2、业务培训。审计前室主任组织业务培训,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取费定额及了解有关材料市场的动态价格,设计审计风险和防范措施,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责任制。
  3、审计前调查。对基建和重点修缮工程项目,做好审计前调查。重点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使审计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工作失误。
  4、根据审计前调查情况,由分管副处长确定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内容、范围、重点。重大项目经处长批准后实施,如遇计划调整、变更时,应及时向处长提出,经批准后实施。
   二、审计实施阶段控制
  1、资料承诺。每审计一个项目,均要求被审单位就资料和工程量的真实、完整以及其它相关情况的准确性作出承诺。要将有效的承诺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取证的控制。对每一个事项的定性,必须收集合法有效的审计证据,注明证据的来源。
  3、审计工作底稿控制。审计项目按照工程预决算表的格式做好底稿,特别是在重要审计项目关键环节的调查取证中,要有详尽文字记载,工程审计底稿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完整、真实,字迹清晰,要能全面反映审计事项。
  4、建立底稿复核制度。审计室主任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取证以及所编制的审计底稿进行复核确认,复核人员在复核时应当作必要的记录、签名。
  5、分管副处长对审计意见、报告及审计底稿进行复核,对不合规的审计底稿要返工,不放过一个疑点,复核时作必要的记录、登记、签名。
    三、 审计终结阶段控制
  1、重要审计事项应编制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应符合编审准则,执行规范程序,报告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小项目出具审计意见。
  2、审计报告、意见所反映的每一问题和事实必须要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支持,未经查证或虽经查证但无法取得充分依据的事实和问题,不得写入审计报告,对审计项目的评价应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以偏概全、以点概面。
  3、质量控制。重大项目审计报告应由集体讨论,审计室主任定稿。审计人员对编制的审计底稿、意见书负责,审计室主任复核审计底稿,审核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有无缺漏;收集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底稿是否完整,定额套用及配套取费标准是否准确、合规、能否为审计报告和意见提供足够的支持,审计法规的引用是否适当,措辞是否准确等,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主管副处长对审计室提出的报告、意见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对不明确、不清楚之处应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对审计项目全年随机抽样10份送外审复核,检查审计人员质量。
    四、工作流程纪律控制
  1、项目审计结束后,经分管副处长登记并交处秘书开票、盖章,由审计室通知甲方领取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决算书,同时收取审核费。
  2、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必须遵循甲方委托审计处的原则,乙方不得擅自约见审计人员;乙方如果对审计结果有不同意见,经分管副处长同意,可与甲方一起到审计处交换意见,否则视情节轻重将受警告,取消在学校投标、竞标资格;审计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乙方的委托;在审计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经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方能约见乙方询问,若违反该上述规定,将受到批评教育,严重者按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部分 内部控制制度评价

一、评审准备阶段

(一)主管处长根据审计项目计划选派审计人员组成评审组,并指定组长和主审。

(二)审计处下发内部控制制度评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3日前下发审计通知书。

(三)了解被评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内部控制环境。

1、调查了解被评审单位所属行业和管理体制及经营方式、组织结构。

2、调查了解业务活动特点及业务量。

3、调查了解财务结构、财务状况、会计核算方法。

(四)编写评审工作方案:通过对上述情况的了解,根据专业判断,在调查了解熟悉情况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关键性的内部控制子系统作为评审对象,依据确定的评审对象,由评审组组长或主审制定评审项目的工作方案。评审工作方案要求分工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经主管处长批准后由评审组负责实施。评审工作中发现评审工作方案不适应实际需要时,应重新调整原方案,并经原审批人同意后实施。

(五)召开内部制度评审座谈会。进点会议议程如下:

1、评审组组长宣读评审通知书并说明内部控制制度评审的意义和作用等;

2、被评审单位负责人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组织结构、管理情况等;

3、主审说明审计程序及要求被评审单位配合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

4、其他与会人员作情况介绍或补充说明。

(六)交接审计资料,并要求被评审单位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就将要提供的会计报表、账薄、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以明确其法律责任。

二、评审实施阶段

(一)进行审计取证:

1、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确定项目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做好充分的取证准备工作,研究、拟定重点取证内容,准备相应的取证提纲;

2、逐事逐项进行取证,做到审计证据一事一稿,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有必要,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应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对被审计单位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应进一步核实。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处领导研究;

3、审计人员可运用审计抽样技术,采用观察、审查、询问、函证、监盘、计算与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4、审计人员应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分类、筛选和汇总,保证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二)审计取证内容:

1、了解和描述内部控制系统:

从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三方面了解被评审单位已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主要审阅被评审单位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等文件;查看组织结构系统图;审阅前期审计档案;与有关人员座谈、询问以及实地考察等。

以文字说明法、调查表法和流程图法,将被评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实际情况记录或描述出来,记录与审计工作底稿。

2、对内部控制系统做初步评价。

(1)健全性评价:分析在内部控制系统的关键点上是否都建立了内部控制;分析内部控制系统中是否存在薄弱环节。

(2)合理性评价:分析内部控制系统的布局是否合理;控制职责是否划分清楚;岗位之间的分工和牵制是否恰当。

经过初步评价,初步形成意见和建议,认为控制系统较为健全,则符合性测试的范围可小些;如果控制系统不健全,则应扩大抽查的样本量。

3、实施符合性测试,证实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1)业务程序测试:选择若干具体的典型业务,沿着它所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检查,考察有关的控制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认真执行。

(2)功能性测试:针对某项控制的某个控制环节,选择若干时期的同类业务进行检查,查明该控制环节的处理程序,在审计期内是否按规定发挥了作用。

4、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强弱:在初步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进一步作出评价。

评价的内容:一方面对各项制度本身是否健全、合理进行评价,指出其控制缺陷和薄弱环节的部分;另一方面是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即评价已有的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功能。针对被评审单位内部控制系统中的失(弱)控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整改建议。

(三)编写及整理审计工作底稿:

相关内容同“财务收支审计业务流程图文字说明”。

(四)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相关内容同“财务收支审计业务流程图文字说明”。

三、评审报告阶段

(一)评审组讨论研究有关审计情况:

相关内容同“财务收支审计业务流程图文字说明”。

(二)组长或主审撰写评审报告:

1、组长或主审应于评审实施终了后10内提交评审报告。

2、内部控制制度评审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被评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评审单位的组织性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及财务隶属关系和会计核算方式等;

(2)内部控制制度评审的内容和方法;

(3)内部控制系统的审计评价,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4)存在问题,即评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系统中存在的控制缺陷或薄弱环节;

(5)意见或建议,针对内部控制系统中的失控点或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或整改建议。

(三)征求被评审单位意见:评审报告由主管处长初审后,征求被评审单位意见。

(四)评审组修改评审报告:评审组应对被评审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逐条进行研究,必要时进行重新核实,并应将研究结果形成书面记录,连同评审报告一并提交主管处长审核。

(五)主管处长审核评审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出具审计意见书,如遇特殊情况需出具审计意见书时,应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六)审计处处长审定评审报告。

(七)被审定后的评审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八)内部控制制度评审组将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的内部控制制度评审报告主送被评审单位,抄送其它有关部门。被评审单位应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审计意见或建议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审计处。

(九)召开评审总结会:

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评审总结会,就评审情况与被评审单位见面,加强与被评审单位的沟通,妥善解决问题,促进被评审单位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四、立卷归档阶段

(一)主审立卷。

(二)整理筛选审计文件。

(三)建立审计档案:内部控制制度评审项目材料,于内部控制制度评审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归档,次年六月统一移交学校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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