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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教学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    点击数:

 

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思政部教学档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教学档案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档案、教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等。

(一)教学文件档案

1.上级文件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及指导性文件:有关教学管理的

文件、制度、办法、规定、条例、要求、通知、意见等。

2.学校部门有关文件

学校部门发的有关教学管理的文件材料: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办法、规定、条例、通知、意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等。

3.教务处下发的有关通知、规定、办法、意见等。

4.部门的教学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

(二)教务档案

1.学期授课计划、教师教学笔记、教师手册。

2. 理论课教学任务书、实践课教学任务书、教学聘书。

3. 学期教学进程表、课程表 。

4. 教学计划变动审批材料、调代课申请及汇总表。

5. 考试安排表、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成绩分析、考务工作有关统计总结材料。

6. 教学工作量统计、课时津贴发放等有关材料。

7. 教学检查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评价材料。

8. 试题库(试卷库)、题库建设有关材料。

9.课程建设规划、方案、申报、评估、考核有关材料。

10. 师资建设规划、计划、方案、培训、考核、总结材料。

11. 教学竞赛、评奖、评优有关材料。

12. 有关教学评估、评价、信息统计材料。

13. 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有关材料。

14. 教材建设材料、自编、主编教材样本,各类教材使用目录、推荐选购教材目录、教材订购计划。

15. 教学工作会议记录、教学座谈会记录。

16. 教学大事记、教学简报、信息、动态等。

17. 部门开展的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图片等)。

(三)教师业务档案

1. 教师自然情况。

2. 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3. 教师教研、科研工作情况。

4. 教师奖惩情况。

5. 教师进修培训学习情况。

6. 教师年度、学期考核情况。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1. 各教研室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应有专任分管本单位的教学档案的建档、立卷和归档工作。

2. 从事教学档案管理的人员,应掌握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熟悉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要严格执行教学档案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

3.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符合归档范围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完整、系统地收集归档。每学期对本部门的教学档案进行分类、清理、归档。

4. 设立教学档案专柜。教学档案的保存年限按其档案材料的保存价值分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临时保存三类。

确保保存期的一般原则为:

(1)凡是在教学过程、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都应该永久保存。

(2)凡是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都可长期保存。

(3)凡是在现阶段内具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可作临时保存。

(4)凡是介于两种保存期限之间的教学档案,其保存期限一律从长。

三、教学档案的使用

凡借阅教学档案中的有关材料,须填写借阅申请表,说明借阅理由和归还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否则将追究借阅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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