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应广大教职员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阳光餐厅改为本校教职工自助餐厅。自2013年9月23日起开始试营业。
现就教职工自助餐厅做如下暂行规定:
1、自助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11:30-12:30。
2、用餐对象:原则上仅限本校教职工本人;外来人员等其他客人欢迎到学校其它餐厅用餐。
3、要求:请文明用餐,自觉排队打卡;请节约用餐,少量多次;不得私自外带,欢迎大家相互监督。
4、收费标准:本校教职工本人10元/位。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饮食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