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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程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    点击数:

            

1987年国家教委要求所有高校都要开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必修课。1998年中央政治局专题讨论决定的“两课”课程设置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本课程是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三升体育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精神,由原“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并而成,但它不是这两门课程的简单叠加,而是一门根据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帮助大学生正确地认识人生理论与实践的崭新课程。它与另外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一起,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共同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之一,隶属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本院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高校一年级各学制、各专业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每周4学时,共40学时,2.5学分。

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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