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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奖学金评定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点击数:

1、确定获奖名额。开学以后及时下载学生成绩单,计算班级量化成绩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成绩,填写《班级量化成绩统计表》。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确定各班级奖学金名额,获奖学生占总数的25%,名额可以四舍五入;班级量化成绩每高于平均量化成绩10分增加一个名额,分数不可以四舍五入,浮动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5%。

2、明确参评学生资格。

严格执行《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二二条之规定。

3、严格执行评定标准。成绩方面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的评定标准,并且要多次认真逐一核准。各获奖等级不可以突破比例,一等名额占总数的5%,名额可以四舍五入;二等名额占总数的10%,名额可以四舍五入,但一等加二等名额不可以超过总数的15%,浮动名额只可以获三等奖学金。

4、规范评定流程。首先填写《班级量化成绩统计表》;其次确定名额、辅导员评定获奖人选、院系副书记审核、系内公示,积极通知学生观看公示,有问题系内及时解决;然后填写《学生学期奖学金审批表》、《学期奖学金获得情况分析表》和《获奖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按规定时间报到学生工作处(部);学生工作处(部)审核,校内公示,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接下来,各院系按要求填写财务明细表(附汇总表)报到学生工作处(部)。

5、规范填报材料。按要求填报电子版和纸质《班级量化成绩统计表》、《学生学期奖学金审批表》和《学期奖学金获得情况分析表》;《获奖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只报电子版,其中电子版龙卡号中间不要有空格。不要出现遗漏表格、表格中漏项等现象,无特殊情况不要改变表格设置。《学生学期奖学金审批表》、《学期奖学金获得情况分析表》和财务明细表需院系副书记和辅导员签字,不可以盖名章。《获奖学金学生信息统计表》中的学生姓名和建行龙卡号的所有人必须一致,同音不同字也不可以,否则钱将不能打到卡内。所以一定要反复核准学生姓名和卡号。每个班级做一张财务明细表,表中包含学生姓名、获奖等级、金额、身份证号和建行龙卡号(只可以是学校附近东直路上太平支行的龙卡),还要做一张院系的汇总表。所有填报材料一律使用钢笔或者碳素笔。

6、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部)

201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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