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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点击数:

图书馆存包柜为读者提供临时存放自身携带物品之用,为规范操作保障读者正常使用权益,请读者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按照存包柜使用说明操作

存放:存物请按存键,取条码纸箱门自动打开,存入物品后关好箱门并妥善保管密码纸,切勿示人

取出:在取物条码纸扫描区扫描密码纸,将个人物品全部取出,关上箱门。

如需继续存放个人物品,请按上述步骤再次操作。

2.提示

存放时间:8:00—21:45

请读者务必在当天闭馆(21:45)之前拿走自己存放的物品,闭馆后由工作人员进行清理。

存包柜防盗性能差,仅供读者存放一般学习用品,不要放贵重物品。柜内物品丢失由读者本人负责。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使用人的法律责任。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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