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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点击数: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三升体育平台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三升体育平台:截至2021年10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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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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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59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5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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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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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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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1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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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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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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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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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1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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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7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1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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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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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测绘工程学院学生会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会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会

计算机学院学生会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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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黑龙江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ljtswxxb@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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