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保证2015级大类招生分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确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2016年7月13日-7月15日,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二级院系按《黑龙江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的2015级大类招生分流实施方案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二阶段:政策宣传
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各院系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告知学生专业分流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次性选择,结果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第三阶段: 学生专业分流申报与审核
2016年8月15日-8月20日,各院系按本学院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学生专业分流申报和审核工作。
第四阶段: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统计上报
1、2016年8月22日-8月23日,各院系上报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学生工作处汇总全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
2、2016年8月24日,学生工作处将拟专业分流情况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五阶段:报教育厅备案
2016年8月28日-8月29日,学生工作处将大类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报教育厅备案。
第六阶段:12月22日,对审核通过符合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第四学期开学后进入新专业学习。
三、管理与监督
1、学校2015级本科生专业调整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各院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对实施方案具体解释工作。
3、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本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监督。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5级大类招生基本情况
2015级三升体育平台: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共涉及7个学科门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材料类、交通运输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在校学生959人。
大类招生学科门类及在校生人数统计表
学科门类
|
在校生人数
|
土木类
|
197
|
建筑类
|
104
|
交通运输类
|
87
|
机械类
|
142
|
计算机类
|
188
|
材料类
|
117
|
设计学类
|
124
|
大类招生专业共涉及20个专业(详见下表)
大类招生专业情况统计表
学科门类
|
专业名称
|
土木类197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建筑类104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
|
机械类142
|
机械工程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机械电子工程
|
材料类117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功能材料
|
交通运输类87
|
交通运输
|
交通工程
|
计算机类188
|
软件工程
|
物联网工程
|
设计学类124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