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保证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将在迎新期间开通“绿色通道”,同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未按时报到学生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经所在院系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学生借款(学费、宿费)申请表》,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审查意见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需随《申请表》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单;
3.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学生持申请表到计财处办理交费手续;
4.学生持交费票据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应的入学手续;
5.已经交费同时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当日无须办理绶交手续,回执单待学生入学后统一收集。
二、《学生借款(学费、宿费)申请表》填表说明
见学生借款(学费、宿费)申请表填表说明(附件1)
三、统计未报到学生信息
对于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各院系需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了解未按时报到原因,并填写《黑龙江省高校2016年未报到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2016年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9月7日前将纸质、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四、收集新生生源地贷款回执单
各院系将已经交费同时办理生源地贷款新生的回执单收齐,填写《2016年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汇总表(新生)》(附件4),于9月7日前将回执单、《汇总表》(纸质、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回执单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
联系人:尹思琪;联系电话:88627708。
附件:
1. 学生借款(学费、宿费)申请表填表说明
2.《黑龙江省高校2016年未报到学生信息统计表》
3.《2016年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表》
4.《2016年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汇总表(新生)》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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