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2016年基础实验楼工程造价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学校三升体育平台>> 通知公告>>正文内容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黑龙江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对黑龙江工程学院服务类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6年基础实验楼工程造价服务

二、项目编号:  JJGC[2016]001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自筹资金 (259250元)

四、服务内容:编制工程建设清单和拦标价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服务期:签订合同日期至2016年08月10日前完成

审核日期:根据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

施工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             

六、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具有甲级资质,并按规定进行资质年检;

 4、人员配备:(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合格有效)

(1)项目造价管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为该项目成立专门项目组,项目组至少由四人组成,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三名;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在册职工,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副高级以上职称;

项目组成员要求:成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在册职工,至少配备具有土建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电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造价员。

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出具在职证明(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3、4、5月的社保证明,且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造价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2016年07月22日起至2016年07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在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715室报名并免费领取,逾期不予受理。未满足资格要求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八、标前答疑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为2016年07月31日上午09:00时,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715室。

联系人: 康恒                              联系电话:88028692

九、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08月01日上午08:30分,在哈尔滨市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739会议室组织采购,所有谈判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谈判文件为无效文件。

十、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核通过后接收,否则谈判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工程学院 

  采购机构:黑龙江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999号

  联 系 人: 康恒  

  联系电话:0451-88028692 

                    

                      黑龙江工程学院

                       2016-07-22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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