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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点击数:

(暂行)

 

为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学校研究决定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为此,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经费来源

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且根据学校发展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经费使用原则

(一)立足实际原则。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确保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方式手段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

(二)专款专用原则。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要确保经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所有项目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三)统筹安排原则。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适当向有重点项目、创新项目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四)量入为出原则。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坚持预算先行,量入为出,严格按额度使用。

三、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一)党建基础工作项目经费

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建工作调研,或订阅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基础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每年根据党员人数、按照一定标准向基层党组织划拨。

(二)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经费

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党支部开展特色活动,创新党支部活动载体和平台。采取立项的方式给予经费资助。

(三)党建课题研究项目经费

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党组织就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入有效的研究;每年确定一定数量课题,给予经费资助,力争推出有深度、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其他需要支出的项目经费

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党员服务站、大学生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建设,以及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四、经费的管理和支取

(一)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由计财处直接划拨到党委组织部专项经费帐户上,实行专项管理。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经费的使用进行审核和统筹安排。

(二)项目经费的使用和支取办法

1.党建基础工作项目经费的使用由基层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后,填写《经费使用审批单》,提交党委组织部审批后方可使用。报销时按党费使用流程进行。

2.获得资金支持的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应及时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并提交验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由党委组织部在给予支持的额度内,按照实际支出情况给予报销经费。报销手续按党费使用流程进行。

3.党建课题研究经费采取一次批准、结题报销的办法,所批准的研究课题经费,一般不予追加。经费开支项目按学校科研工作有关要求执行,报销手续按党费使用流程进行。

(三)基层党组织要将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每年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将对违规使用党建专项经费的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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