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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6日    点击数:

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为了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使之适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全体工作人员,师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违章作业。

四、实验室内不准私拉电线,如工作需要,须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接换,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五、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六、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提前向校保卫处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七、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地方,指定专人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学校保卫处电话"88028110"、火警电话"119"。

八、发生火灾、火警时应立即组织有效抢救,并及时报学院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领导服从指挥。

九、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前要认真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学生实验守则,实验课的任课教师或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制度。

黑龙江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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