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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新教师“过五关”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点击数:

为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打牢教学基础,健全教师培养机制,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实施新教师“过五关”能力提升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强化新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推进新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升为关键,助力新教师全面发展,为教师考核评价改革提供支持,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二、总体目标

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学校引导与学院(部)落实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跟踪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系统培养与自主提升相结合等方式,引导新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明确并自觉承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责任,使新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明显提升,专业素质能力显著提高。

三、实施范围

新引进或校内外转入的未从事过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或不满一年的专任教师(以下简称新教师)。新引进的辅导员参照执行。

四、实施项目

(一)师德关

本项目旨在教育引导新教师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明道信道、立德守德,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

1.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著作和学校每月下发的学习辅导材料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每月一学活动;运用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坚持每日“打卡”活动;参加“四史”教育学习等。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分党委、党总支,宣传统战部

2.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三升体育平台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新教师入职第一课,学习领会“四个相统一”、“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新时代教师的标准和要求。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3.师德培训。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三升体育平台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学习培训。“以案说法”,组织开展向师德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师德失范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4.管理制度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熟悉学校办事流程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实验室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等

5.修读“一课”活动。新教师利用“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每学期自主修读1门以上师德方面的课程。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6.从教诚信活动。组织新教师入职宣誓和签订师德承诺书等。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二)育人关

本项目旨在教育引导新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习领会“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的内涵实质,自觉承担育人树人的责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教育思想培训。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作为核心培训教材,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升体育平台教育的重要论述。 ?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2.制度文件学习。学习学校章程和学校发展规划等学校顶层设计文件,帮助新教师了解学校治理理念和制度、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等。解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等教学文件,帮助新教师熟悉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及其相互关系等。

责任部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3.学生学业指导专题培训。帮助新教师明确其是学生学习指导的责任主体,能够结合课程教学做好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工作,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达成毕业要求,实现学业目标。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4.教育理论培训。组织新教师参加省教育厅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岗前培训班。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5.育人实践。鼓励支持新教师兼职从事班主任、学生学业导师、指导学生社团、指导学科竞赛等工作。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6.校园文化宣讲。解读校徽、校训、校歌的内涵,组织开展参观校史馆、工程文化博物馆等体验校园文化活动。

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教师发展中心

(三)教学关

本项目旨在教育引导新教师熟练掌握教学技能,打牢基本功。理解OBE理念,知晓、理解并认同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并自觉改进教学工作。自觉承担新时代育人责任,积极开展课程思政。熟悉教学流程和教学环节,掌握教学基本技能、方式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设计等。

新教师至少经过1个学期的培养,考核合格,获得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任课资格后,方能承担教学任务,走进课堂、走上讲台。

1.教学技能专项培训和课程思政培训,组织教学演练、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2.助教实践。每位新教师助教期至少1个学期,在导师指导下从事助教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听课、备课、辅导答疑、组织课堂讨论、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在导师指导下编写试教课的教案讲稿、讲义,制作课件,进行部分内容的试讲、说课、试教等。

责任部门(人):各学院(部)、指导教师

3.教研活动。积极参加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的教研活动。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

4.修读课程。新教师利用“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每学期自主修读1门以上教学技能、教学方法以及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课程。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教师发展中心

5.试讲。新教师应试讲3~5次,专家组认为合格后,方可走进课堂、走上讲台。

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

(四)科研关

本项目旨在引导鼓励新教师继续科学探索,不断巩固深化学科知识,紧跟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凝练研究方向, 探索新的研究方法,练就科研组织能力,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1.?申请(参与)项目。学校设立博士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养和资助期为2~3年,博士新教师应主动申报并按照结题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开展博士论文之后延伸研究,申报国家、省级基金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硕士教师应积极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参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科研处

2.参加科研培训和学术交流。新教师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性创新活动等。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科研处

(五)实践关

本项目旨在培养新教师熟悉工程实际,练就实践本领,强化知识转化和实际应用,及时掌握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提升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

1.实践锻炼。新教师须到校企、校地合作的行业企业单位进行至少半年以上的实践锻炼,接受培训,参与工程实际,参与研发,帮助企业解决工程问题等,熟悉现代工程技术和生产组织过程,掌握工艺流程,积累工程经验。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人事处、产教融合处

2.参与实验室建设。新教师应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项目设计等。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

3.参与实践指导。新教师应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实习实验、指导学科竞赛、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提高实践育人本领。

责任部门:各学院(部)

4.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学校鼓励支持新教师考取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组织考核

新教师“过五关”培养期一般为2年。

(一)考核指标。新教师应完成以下指标:

1.师德师风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

????2.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完成校本培训学习的相关内容,并达到要求;

4.担任助教工作至少1个学期;

5.参加工程实践或实验室工作累计半年以上;

6.兼职从事班主任工作累计1年以上;或指导学生社团半年以上;或指导学科竞赛1项以上等;或开展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若干人次;

7.培养期间,博士教师立项博士基金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在一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申报职务发明专利1项以上;硕士教师参与科研项目1项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在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申报职务专利1项以上;

8.试讲通过;

9.其他。由学院(部)安排的其他培养项目。

(二)组织考核。按照实施项目和责任主体,实行“谁组织,谁考核”的原则,对新教师进行跟踪考核(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期满考核。

1.跟踪考核。新教师填写“过五关”考核表(见附件1),经由指导教师评价签字、学院(部)及各相关部门审核后,纳入新教师培养档案,学院(部)存档。按照培养计划,完成阶段既定目标的,视为考核合格。跟踪考核1次不合格的,要延长培养期半年。在培养期延长期间,不享受教学工作量免除政策。

2.期满考核。跟踪考核满2年,且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可视为培养期结束,新教师通过“五关”。

3.经延长培养期,跟踪考核仍不合格的,应调离教师岗位。

六、保障措施

学院(部)是新教师培养的第一责任主体,要积极创造条件,创新性开展新教师培养工作。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协调,宣传统战部、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产教融合处等部门积极配合,整体构建新教师协同培养机制。

)实施新教师培养导师制。指导教师是新教师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学院(部)应为每位新教师选派1名指导教师,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政治品格过硬、师德师风好、学术造诣深、教学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聘期一般为2年。

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责任,帮助新教师制订并提交“过五关”计划,并全方位、全程跟踪指导,定期检查考核,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做到政治上关心、业务上指导、生活上帮助新教师成长,为新教师职业规划打牢基础。每学期末,指导教师要提交指导工作总结;指导期满,要进行指导工作述职。新教师在正常培养期内,考核不过关的,要对指导教师进行相应问责,并扣除一定的指导工作量;对不认真履职的指导教师,要及时解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教师发展中心要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培训队伍。搭建交流平台,完善咨询服务和督导评估工作。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学院(部)要加强教研室、教学团队、科研团队、课程团队等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传帮带及团队协作机制。建立新教师成长档案。

(四)建立教师工程实践培训基地。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相对稳定的教师工程实践培训基地。

(五)制定支持政策。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要制定支持政策,鼓励支持新教师参加工程实践、开展学生学业指导、参与课程建设、参与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等。

新教师在正常培养期内,免除教学工作量要求(按满工作量计算)。在正常培养期内,提前承担教学任务者,教学工作量则按照实际发生计算。

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按照350当量/人?年计算,校内教师讲座、培训按照30当量/小时计算,以上工作量不计入本人教学工作量,单独核算,每当量津贴按全校教学工作量津贴平均当量金额值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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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教师 “过五关”考核表

??????2. 新教师“过五关”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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