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发〔2022〕27号
合作市人民政府 三升体育平台印发《合作市贯彻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属驻合各单位: 《合作市贯彻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合作市贯彻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三升体育平台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37号)精神,为把落实国务院33条政策措施和省政府53条、州政府49条落实举措作为加快我市发展的重大机遇,确保经济稳步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落实财税政策 1.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统一安排继续大力实施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已有和新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严格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征缴退流程,按政策规定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及时全面完成增量留抵税额退还工作,增加企业现金流,缓解企业资金回笼压力。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认真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持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提醒。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2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减税降费和项目建设等重点需求。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付进度。市财政局要及时将债券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力度,2022年之前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于2022年6月底之前完成支付。2022年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要于2022年8月底之前基本使用完毕。对目前尚未使用的债券资金,分类制定用款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做好与后续下达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的衔接,确保年内使用完毕。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强化专项债资金监管,严禁资金挤占挪用。要提前做好明年专项债券发行项目的可研、环评、稳评、“四证”办理等前期工作,确保债券发行后资金可以立即投入使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国家新增纳入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富羚公司、甘南州引洮济合工程管理局 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充分依托甘肃金控甘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甘南鑫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省农担贷等融资担保平台,及时拨付上级融资担保奖补资金,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等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落实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和适当担保费补贴。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政府性担保机构加强合作,拓展融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不断扩大合作贷款规模。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5.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对新出台的2022年组合式退税减税缓税降费政策中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政策执行期内纳税人享受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政策执行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严格落实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惠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全市政府采购市场,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大“政采贷”支持力度。在政府采购工程领域,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和工伤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8.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切实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大型企业返还标准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对实施稳岗返还的,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每名参保职工2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对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留工补助不重复享受。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强化金融服务水平 9.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协调全市各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应急机制,推动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聚焦疫情冲击重点领域,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受困客户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不抽贷、不断贷,通过续贷、展期、调整分期还款计划、调整结息周期等方式对企业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不断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对政策适用范围内的普惠小微贷款和个人贷款,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及时掌握各银行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投放情况,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做好政策接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同时密切监测贷款质量变化,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提前做好预案,切实防范政策执行中的各类风险。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0.支持普惠小微贷款。督促各银行金融机构做好风险化解工作,承接央行支农再贷款资金,协调金融机构围绕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创新“支农再贷款+特色信贷产品”服务模式,探索推动“活畜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以“支农再贷款+活畜抵押+动产质押”等模式,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户的抵押担保难题。要加大符合支小再贷款资金使用条件的小微企业货款投放,落实好国家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三升体育平台的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金融机构可按季度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新增量的2%给予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11.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协调各大商业银行在合作市分支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额度、项目审批等政策倾斜,围绕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短板,加快信贷额度投放,争取三升体育平台的资金投入到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发挥农发行等驻合政策性银行优势,积极推动争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等政策向合作市倾斜。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12.建立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清单。督促驻合各金融机构筛选有信贷需求的企业,实行台账式管理。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服务业领域受困企业逐户建立融资对接进度台账和问题清单,确保政策直达实体经济,真正惠及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着力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3.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加快融入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全市企业积极入驻“甘肃信易贷”平台,通过“政银企”合作的新模式,将纳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水电气暖、不动产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接入机构,共享涉企信用信息,不断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扩大市场主体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电公司、市水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全市特色产业链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合同签订日前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财政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依据企业主体经营状况,积极对接甘肃金控甘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甘南鑫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融资担保机构,降低产业经营主体的担保费率,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原则上实行不超过1%的担保费率。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推动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15.支持工业企业全力生产。督促全市各矿山企业发挥重点企业的“压舱石”作用,加大马力生产,早子沟金矿、辰州公司在不超过许可证生产规模、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要提高产量,形成增量。督促甘肃合作安果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电站的水库清淤,确保增产增效。协调推进甘南雅克派牦牛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市高原牦牛乳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项目、甘南藏药制药有限公司“出城入园”新建项目、甘南高原中藏药材仓储物流中心、甘肃宸瑞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项目等纳入2022年省级投资导向计划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2022年力争完成投资1.34亿元。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 16.推进工矿资源开发利用。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早子沟金矿、辰州矿业等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改变和取缔传统落后的开采方式和选矿方式。支持金矿企业加大黄金后备资源的勘查力度,加快推进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3000米高程以下勘探延续、甘肃省合作市加德木一带金多金属矿详查延续、甘肃省合作市以地南铜金矿勘探划定矿区范围、甘肃省合作市下看木仓地区金矿详查划定矿区范围等探矿权的延续、划定矿区范围事宜,切实做好资源储量接替,增强工业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支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 17.保障生产要素供需平衡。不断完善工业生产要素保供机制,确保煤、电、气、运等在保障民生可靠稳定基础上,向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产业园区配置资源,加大产业发展要素保障支持和生产要素供需平衡。主动应对煤炭、电力、天然气供应紧张情况,执行能源保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研究、制定市级及部门煤炭保供工作方案和出现异常状况下的应对措施,负责协调解决煤源、运输、合同履约等问题,切实统筹好全市煤炭、电力、天然气保供。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供电公司、甘肃昆仑燃气甘南分公司 18.强化工业调度和服务。加强调查研究,科学研判工业发展态势,开展“旬调度、月分析、季督查”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情况,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对水电、黄金、乳制品等行业和安果水电站、华羚公司、早子沟金矿等企业落实“一企一策”,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加强部门与企业的沟通衔接,密切配合,将“事后结果调度”改为“事前预警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稳步增长。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19.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强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要素瓶颈制约,发挥好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强化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运营,形成三升体育平台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好投资的拉动作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 20.做好重大项目用地协调服务。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国家级综合物资储备库、西宁道至勒秀快速通道、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甘南分校区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查管理,提高建设用地报件质量,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审核效率,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协调服务,及时跟踪重大项目进展节点,着力解决项目用地报批的突出问题,形成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快吾麦、设布代片区二期征地进度。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相关乡镇 21.全力推进重大水利建设。实施好合作市德吾鲁河卡加曼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等2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确保投资计划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全力推进投资2000万元的黄河奖补资金合作市宰昂沟山洪沟道治理项目,力争年底完成建设任务;加快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合作市引洮(博)济合供水工程延申增效及续建配套工程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相关乡镇 22.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实施好2021年度和2022年度甘南州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工程和若尔盖草原-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保护和修复、国土绿化等项目,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水源涵养功能提升、水土流失防治、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加快推进美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做到实时监测、动态平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新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全力推进砂石料场环保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完成,按计划开展合作市早子沟金矿生态修复工程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落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 23.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省州加快推进卓合高速、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段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建设兰州至合作铁路,全力配合推进西宁至成都初步设计、施工图批复等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加快S232线达板至合作公路新营关口至合作段一期工程、合作市G316至S326连接线(西宁道至勒秀镇)公路工程建设进度;加快S582博拉至阿拉(合作段)公路路网改善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批复等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积极争取筹措建设资金,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已开工新建改建、提质改造农村公路、农村桥梁及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相关乡镇、街道 24.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坚持“南扩、北提、东进、西升”城市建设方向不动摇,扎实推进“两极突破·多点支撑”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好通钦街东延段、央德路市政化改造、滨河步行道提升等工程,高标准建设甘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文化广场,完成2021年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继续打通断头路,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步修建管网及附属设施,优化提升市政道路,升级打造滨河休闲景观带,高水准推进“羚城公园”“羚城西苑”、玛曲东路延伸段高架桥、舟曲路十字人行天桥和城区主干道提升等州庆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街道 2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动态监测工作机制,按照“六必访”“六必查”“七不消”要求,抓牢监测、帮扶、退出等关键环节,及时将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纳入监测范围,精准制定“一户一策”,明确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人,做到风险不消除,责任不脱钩。全面落实州、市1号文件精神,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到2022年底,全市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到2万元以上,其中65%的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市“五有”合作社比例达到55%以上,打造规模经营(年经营收入80万元以上)合作社6个以上,建设高标准联合社4个以上,评定创建示范社10个以上。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确保6月底资金支出进度达到50%以上、9月底达到75%以上,10月底达到100%。大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完善农牧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依托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加快推进省级示范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1个示范乡和7个示范村创建任务。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相关街道 26.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体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等方式进行有偿供应土地。对甘南文旅会展中心周边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供应土地,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土地收益市级留成部分纳入政府预算管理。鼓励将基础设施项目周边的砂石料资源及其他矿产资源等,依法依规以公开方式出让给社会投资人或项目建设外的其他社会投资人,出让收益地方分成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该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五、强化招商引资力度 27.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组织市内企业参加“兰洽会”“津洽会”“一带一路”产业推介及经贸洽谈会等展会节会,使特色农畜产品走出去,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利用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等新型招商模式,主动与客商对接洽谈,做好协调服务,聚焦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大力引进农牧食品生产加工、文化旅游、现代制药、医养保健、物流仓储、新能源等产业项目。认真落实好《合作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配套工作细则,及时兑现优惠支持政策,加快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市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28.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攻关类项目,培育三升体育平台的民营企业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产盘活。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依法依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不断畅通民间投资融资渠道,及时有效地为民间投资提供融资服务。允许中小微和民营企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 2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好《合作市三升体育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行全程“网上办”+“大厅办”,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实现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等事项线上办理。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整合、优化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有效做法,确保管出公平、管出质量。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涉企经营许可、投资项目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承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六、促进消费有效恢复 30.稳定增加大宗消费。组织企业举办汽车展销活动,给予企业促消费补贴,鼓励开展折扣优惠、发放30万元电子消费券等活动,进一步挖掘群众消费潜力。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销活动,组织家电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活动,政府投入20万元,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家用电器,按照销售价格给予补贴。鼓励加油站开展成品油促销活动,政府投入20万元,对单次加油或预付充值达到一定金额的消费者折扣优惠或发放消费券,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1.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支持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政府投入10万元,对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服务费予以补贴。鼓励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对参与线上促销活动的费用予以补贴。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税务局 32.加快消费提档扩需。组织开展一系列东西部协作促销费线上促销活动,深化东西协作消费帮扶,积极申报甘肃省2022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加大电商直播培训力度。开展贯穿全年、连通全国的“应时优质甘味农产品大品尝”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政府投入70 万元,重点加大对农牧村涉及群众消费和农特产品产销的补贴力度。加快州府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政府投入50万元,对餐饮、住宿、百货等商贸服务领域采取发放消费补贴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居民消费,全力打造区域消费增长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 33.促进旅游市场消费。积极申报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旅产业良性发展。抢抓6至9月旅游黄金季节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A级旅游景区不低于5折票价优惠措施,吸引三升体育平台游客来合作旅游,刺激旅游消费稳步攀升。借助主流媒体、短视频和旅游电商平台,广泛开展新媒体宣传营销活动,持续加大旅游精品线路、景区(点)推介力度,邀请境内外旅行社、自驾游组织、户外运动组织、投资商来我市考察踩线,继续开展乡村旅游提升行动。确保旅游人数和旅游消费在黄金季节稳步攀升。 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融媒体中心、甘南旅业投资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 34.稳步推动外贸活动。深入实施“互联网+外贸”行动,积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推动华羚公司、燎原集团等企业转型升级,政府投入20万元,对具备进出口经营且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扩大先进设备、重要原料、新型材料和适销对路消费品进口,实现出口产品稳步增量,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引进,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 七、保障重点领域安全 35.落实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大力推广有机肥使用、实现农作物保险全覆盖,切实做好今年7.4万亩粮食作物的稳产增收工作,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相关惠农补贴。严守21.42万亩耕地红线,坚决整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完成2022年撂荒地整治任务,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实施优先序安排。按照轮换计划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州级500吨轮换粮任务,强化粮油市场稳定保供和有序流通,加强质量和价格监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36.推动实施重点能源项目。加快实施 330千伏多合-渭河源甘南电网“生命线”线路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扩容提量,为实施750千伏汇集站奠定基础。加强城乡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持续提升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加快“牧光互补”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进度,确保9月底全部建成,12月份实现并网发电;推动第二批光电建设指标于8月前完成前期工作,达到开工条件后立即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供电公司 37.加强能源储备应急能力。督促城燃企业落实国家要求的储气任务,推动合作市天然气应急气源站项目尽快完成前期规划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实现新增储气能力72万立方米。加大煤源组织筹备力度,全力维护煤炭市场供需平衡和稳定运营,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民用散煤保供和煤炭市场价格情况,制定价格干预方案,稳定并有效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八、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38.科学有序实施疫情防控。保证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不走样,不出现层层加码和“一刀切”的现象,市疫防办每日向“两站一场”及各交通查验点推送全国有疫情省份名单和中高风险区名单,对省外来(返)合人员,执行“落地查”“分类采”“分类管”措施,有疫情省份来(返)合人员。全部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包含未划定风险区域但发生10例以上本土感染者的县区)来(返)合人员,实行“7+7”(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区(包含未划定风险区域但发生5例以上本土感染者的县区)来(返)合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上门核酸检测不少于3次);对有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来(返)合人员(包括行程卡带*人员),即采即走即追。对无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来(返)合人员(包括行程卡带*入员)有序通行。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恢复无疫情省份和有疫情省份的低风险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9.确保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严格落实物流保通“21条措施”,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全力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严格实行货车司机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坚决杜绝“层层加码”,核酸检测结果48小时以内的,禁止重复核酸检测,并根据司机需要,主动为司机提供核酸采样服务,方便后续通行。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充分发挥12345热线投诉举报作用,对群众反映的交通过度管控等问题,即报即查、即接即办,点对点调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九、抓好基本民生保障 40.实施住房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应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期间允许办理提取业务,补缴后视同连续缴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配偶持自住租房租赁合同和当年缴纳房租票据即可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租住自住住房的申请人及配偶持无房证明即可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租房提取标准从每年2万元提高至每年2.4万元。对已入住公租房的家庭中被取消低保资格的家庭,公租房配租价格继续按8元/月/平方米标准收取。 牵头单位: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管理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41.持续推进稳定就业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的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年内安置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258人,积极协调各项目单位通过项目建设、以工代赈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从项目建设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纵深推进“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按规定给予3-1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42.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后期管护。加快2022年已争取的5个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进度,并就近吸纳当地劳动力投工投劳,督促农村基础设施工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进一步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确保2022年将所有以工代赈项目完工后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提高至15%以上。落实中央和省级劳动力稳定就业奖补资金,年内完成劳务输转5000人,劳务收入1.2亿。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及时做好退出人员补聘工作,保持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空缺岗位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支持稳岗就业力度,足额保障劳务奖补资金。持续优化乡村振兴专岗队伍建设,新增选聘25名大学生乡村振兴专岗,增强乡村振兴人才配备力量。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 43.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后置审批”和乡镇备用金制度,加大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和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因学、因病、因残、因灾等家庭支出大,造成临时性困难的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特别是因疫情和重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每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围绕重点群体救助、托养、养老、医疗、康复等需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退役军人、残疾人等服务设施,推动社会服务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44.严守社会安全底线。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镇燃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火灾隐患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加强基本备灾能力建设,购置储备防灾救灾物资,推动建立新型防灾物资储备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应急救援机制和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整治,大力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分批、分类实施综合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狠抓政策见效落实 45.抓责任落实,促政策落地。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国家和省、州、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一揽子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及时落实到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工作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要广泛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各行业稳步发展的信心。 46.抓督促检查,促求实见效。要坚持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分析研判、评估督导和跟踪问效。市发展改革局要建立月调度、季评比的工作机制,牵头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州、市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对于政策落实缓慢、执行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及时采取通报、约谈提醒等措施督促推进。 相关文档 |
附件【合作市人民政府三升体育平台印发《合作市贯彻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方案》的通知.pdf】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