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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合作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对化肥、农药、羊毛、边销茶承担政府委托的储备任务和调控市场的职责。

3.负责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受政府委托履行部分行政职能。

4.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市党委政府有关农牧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承担为农牧村经济、农牧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化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

6.参与农牧业产业化,农牧业综合开发、农牧业服务和扶贫。

7.负责行业协会的管理。

8.负责对棉花、烟花爆竹经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及行业管理。

9.指导、服务和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维护合作组织和农民社会利益。

10.行使社有资产的监管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11.负责发展农牧村流通网络,服务农牧村经济。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根据合作市供销合作社的工作职能,加强对全市应急救援物资(防洪、防震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合作市供销合作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合作市人民政府,正科级建制,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G01)

二、收入决算表(附件G02)

三、支出决算表(附件G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G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G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G0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G07,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G08,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G09,本部门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49537.57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17453.03元,下降33.2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各类专项经费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528170.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6482.57元,占99.95%;其他收入1688.00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649474.57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129.72元,占31.16%;项目支出2512344.85元,占68.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26482.57元。与年相比,各减少720508.03元,下降16.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各类专项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6482.57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0508.03元,下降16.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各类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6482.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06.97元,占4.71%;卫生健康支出61743.69元,占1.75%;农林水支出472050.00元,占13.3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0796.91元,占48.80%;住房保障支出89385.00元,占2.53%;其他支出1016500.00元,占28.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26482.57元,支出决算为352648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006.97元,支出决算为166006.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精准且执行管控严格,全年无重大调整,有效避免了预算与执行的偏差。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743.69元,支出决算为6174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精准且执行管控严格,全年无重大调整,有效避免了预算与执行的偏差。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2050.00元,支出决算为4720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精准且执行管控严格,全年无重大调整,有效避免了预算与执行的偏差。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0796.91元,支出决算为1720796.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精准且执行管控严格,全年无重大调整,有效避免了预算与执行的偏差。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385.00元,支出决算为893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精准且执行管控严格,全年无重大调整,有效避免了预算与执行的偏差。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65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6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精准且执行管控严格,全年无重大调整,有效避免了预算与执行的偏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7129.72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5309.7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79.1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182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3180.00元,下降91.88%,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各类专项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20.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办公费和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3180.00元,下降91.88%,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有差别,2023年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单位公用经费及部分财政专项经费支出,2024年决算中只包含公用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28681.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4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0256.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238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商品有机肥政府补贴项目、2024年生态长廊观光油菜田推广种植建设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7100元,执行数为11371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2024年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全面开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强化供销社服务“三农”职能,加强自身建设,使供销社成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农牧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2024年本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00700元,执行数为2389400元,完成预算的74.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动全域无化肥工作,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推动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春耕备耕期间,做好商品有机肥调运工作,确保商品有机肥按时足量供应到位,满足春耕期间农牧民集中用费需求,根据合作市农作物播种面积并结合全市春耕实际,全年调运商品有机肥450吨:二是积极打造生态长廊观光油菜田,全年种植观光油菜花1804.13亩,促进我市农牧业和旅游业全面跨越式发展,带动当地农牧民群众发展特色旅游业,将传统农业推向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带动农牧户增收致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是部分结转项目进行调整后未开展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合作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合作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合作市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合作市供销合作社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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