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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执行本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负责加强街道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向本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及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并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四)负责本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 (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三升体育平台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 (六)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持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制定辖区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全面加强“网格化”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七)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促进科技、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八)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 (九)依法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十)负责协调辖区各站(所)按管理权限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进行预防接种服务,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对辖区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婚前保健服务等 (十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负责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包括藏中医药);负责辖区内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服务。 (十四)其他职能 推行双向转诊制度;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职责合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通钦街道设置党政机构4个,均为股级。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和政协委员联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考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会代表联络、离退休党员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下设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及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开展征地拆迁和棚改、安置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廉租房、公租房审核把关及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土地的规划与管理、电力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全过程监督,统筹协调区域内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及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街道产业发展、教育、科技、劳动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社会服务、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工作。 (四)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政法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创建、村(社区)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通钦街道人民武装部,负责全街道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设置通钦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通钦街道财政所,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不计入机构限额;通钦街道司法所、通钦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通钦街道设置事业单位4个,综合执法队为正科级,其余均为副科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辖区党内各项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围绕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及健康促进与体育服务五大平台,常态化开展以宣讲理论政策、组织文化活动、培育文明风尚、开展培训教育、提供人文关怀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实践活动;负责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行政事务的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社区便民服务站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服务工作,为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基本网格单元划分,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多网合一工作,负责整合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做好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技术服务、信息监测监控等工作。 (三)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各类惠民资金核算核拨、资金监管和社区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以及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文化站、文体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旅游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文化广播影视工作,协调推动社区“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开发文化旅游及特色村镇(社区)建设服务工作。 (四)综合执法队。负责辖区内农业、林业、畜牧、草原、自然资源、街道(村、社区)规划、农畜产品质量、动植物疫病监控、安全生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资市场、农业机械、应急管理、环境污染、文化旅游市场、新闻出版等方面综合执法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20.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7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横向转拨款参与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92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1.78万元,占92.86%;事业收入48.53万元,占2.52%;其他收入89.18万元,占4.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93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13万元,占88.27%;项目支出227.19万元,占11.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63.8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27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9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1.16万元,占58.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34万元,占9.19%;卫生健康支出419.43万元,占23.03%;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占1.10%;住房保障支出123.62万元,占6.79%;其他支出19.40万元,占1.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8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6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对环境卫生整治难度估计不足,未考虑三无小区杂物整理量,未预留暴雨后的环境应急清理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辖区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变更预估不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3.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5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4万元,下降33.7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手续费、维修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手续费、维修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4万元,下降33.71%,主要原因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2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辖区垃圾清运。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30个,涉及资金38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45%。组织对2024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等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遗属生活费、村级党建活动经费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遗属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2.“2024年公务员优秀嘉奖奖励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75万元,执行数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3.“2024年村级党建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4.“2024年事业干部奖励性绩效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5万元,执行数为16.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5.“事业干部连续三年优秀奖励”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2万元,执行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6.“环境卫生整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7.“2024年社区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8.“通钦街道巷道排水设施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97%已完成,剩余3%是质保金,到期后支付。 9.“退休人员高寒补贴及建房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10.“2024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备用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万元,执行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已附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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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作市人民政府通钦街道办事处(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合作市人民政府通钦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合作市人民政府通钦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合作市人民政府通钦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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