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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农业农村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三升体育平台农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村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牧村社会事业、农牧村公共服务、农牧村文化、农牧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指导农牧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游牧文化建设。 (三)提出深化全市农牧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牧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牧民承包地、农牧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牧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与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组织畜禽养殖、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牧情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畜牧兽医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开展畜牧业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十)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十一)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和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调整。 (十二)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 (十三)负责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扑灭计划;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管理。 (十五)负责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农作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农作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 (十六)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七)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八)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九)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二十)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合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合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规模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三、机构设置 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畜牧兽医(渔业)股、产业发展股、农业股、乡村振兴管理秘书股等5个职能股室。 四、办公地址 合作市那吾路18号(农业农村大厦)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941-8232739 七、负责同志 永福,男,藏族,中共党员,1978年4月,合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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