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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和《三升体育平台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现就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甘肃省户籍,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在合作市内创办企业(不包括空壳企业和小微企业法人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并从未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领《营业执照》前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三、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向经营场所管辖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将通过审核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对申请补贴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通过审核认定的,在市政府政务网站或有关公众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所需资料 各类创业人员均需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申请人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营业场地证明材料、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个人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同时,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2.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3.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务工相关材料。 五、办理期限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期限自年度发布公告之日起至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10%指标完成为止。 六、其他事项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和申请人承诺书在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并填写。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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