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迅速带领全市各级组织及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谱写了人民群众与党同心同德、共渡难关的壮丽篇章。为了真实记录和保存全市各族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抗击疫情的过程和奋战在抗疫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万众一心、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史料得以保存,传递此次战“疫”的正能量,留存珍贵历史档案,市档案馆诚挚地向全市各机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征集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资料、图片、实物等档案。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在这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2.反映合作市广大干部群众和医护人员参与抗击疫情的有关资料,包括反映抗疫活动中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事例材料、工作照片、录音录像,日记、日志、“请战书”、实物等档案资料;
3.各单位、人民群众、志愿者组织在疫情期间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印证材料;
4.反映合作市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事迹材料等;
5.与抗击疫情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和影像作品等;
6.各新闻媒体(如抖音、微信等)反映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文字、音视频等资料及采访过程中形成的记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7.反映各单位疫情工作报道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包括宣传条幅、通行证)等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内容真实、积极乐观、健康向上,体现全市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捐赠资料请附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基本信息;
2.载体形式可多样,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
3.捐赠档案资料请注明作者、单位及联系方式;
4.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
三、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人士积极向合作市档案馆捐赠,我们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本馆接收的所有捐赠档案资料都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合作市综合档案馆内,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管理;
3.各相关单位自行自愿收集整理后统一派人移交至我馆,同时以文书及电子版“双套”进馆。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合作市档案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档案资料邮寄,也可亲自送交到市档案馆,并颁发合作市档案馆馆藏证书;
4.对捐赠档案资料整理过程中需业务上的指导,我们将派人进行上门业务指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玉芳 仁德
联系电话:0941-8232465 13893986644 13893922216
电子邮箱:1444270290@qq.com
联系地址:合作市政府统办楼五楼
邮政编码:747000
合作市档案馆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