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作市委、市纪委成立两个督查组,完成了对10个乡镇(街道)、62个市直部门单位整改工作第一阶段和即知即改问题的监督检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询问等方式,对党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党委(党组)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是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是否组织对照问题逐条整改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督查发现,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领、划分,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到位,整改内容详细整改成效初步凸显。督查组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共性问题全面认领,个性问题马上整改,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