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做实做细困难群众救助各项工作,按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积极开展受灾群众赔付救助工作。今年,我市那吾、佐盖曼玛等8乡镇、街道12个行政村6个社区遭受强降雨引发的洪涝自然灾害,涉及1076户5375人。灾害发生后,我市积极衔接,为符合赔偿条件的137户受灾户赔偿损失40.06万元。将受灾群众按相关政策规定纳入冬春生活临时救助范围,解决受灾群众生活难题。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082.4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149.62万元。全面落实城乡特困供养政策。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7.6%,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7032元提高到7566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5420元、4255元分别提高到5832元、4578元,市级年人均补助不低于600元,全省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6432元、5178元。加强孤儿保障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国儿童福利系统中更新完善了34名孤儿的银行账号信息及其监护人信息,并与孤儿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明确了孤儿监护人的监护权及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权,切实保障了孤儿的基本权益。孤儿生活保障金按月发放,全年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26.18万元。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更换、检修市敬老院消防、供暖设施,加强监督监管,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供养老人们安全过冬。做好冬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结合“冬季送温暖”活动,组织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常态化巡查全市废弃工地、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逗留的地方,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对有返乡需求的流浪乞讨人员,与市汽车南站、北站积极衔接,为其购买当天的乘车票据,帮助其安全返乡,确保受助人员得到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