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合作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会。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州有关文件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安排部署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各乡(街道)、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干事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水环境安全、水质量安全。
会议要求,各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全面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准确把握河长职责,真正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系统治理”的基本原则,形成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的工作格局。要准确把握任务重点,坚持管理与保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注重源头治理、群防群治、依法治水,在保护中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努力让合作的水更清、生态环境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