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州政府调研组一行到我市调研指导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州政府副州长、合作市委书记刘永革,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梅,以及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伊合昂街道录豆昂村、当周街道南木娄村和帕乔村、卡加曼乡香拉村、佐盖曼玛乡加克自然村、勒秀乡安果尔村,仔细了解村级基础设施、文化场所、公共服务、特色生产业等方面的情况,并与联村单位、乡干部和村支书座谈,听取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共商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调研组随后召开汇报会,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作了汇报。据了解,合作市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原则,扎实开展了多轮前期调研工作,在全市6乡4街道所在地的中心村初步确定了居住环境较好、人口密集、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农田和草原保护较好的卡加曼乡香拉自然村、卡加道乡其乃合自然村、佐盖曼玛乡牙日卡和加克自然村、佐盖多玛乡新寺自然村、那吾乡达洒自然村、勒秀乡安果尔自然村、伊合昂街道录豆昂村、当周街道南木娄村、坚木克尔街道大绍玛村共10个试点示范村。
调研组充分肯定我市在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上所取得的成绩,并要求,一要抓好示范村建设的规划制定。各相关部门要把编制规划作为示范村建设的先导性工作,及早谋划,尽快做好10个试点示范村建设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条件和区位等优势,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二要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三要保障示范村建设资金,要从各类项目资金中整合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资金。四要培育好特色产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既要有良好生态环境,又要让群众增收致富,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抓好特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要让农牧民增加收入。五要制定建设标准。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到一村一规、一村一特、一户一策,创建风格多样、特色各异的生态文明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