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三升体育平台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财政厅三升体育平台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甘财预〔2018〕9号)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对合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根据市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落实。
3、对本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6、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组织指导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工作。
8、开展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
9、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39个,实有在编干警37人(2人转隶)。公务员29人(包括离岗待退人员7人),事业干部5人,工勤1人。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政治部,案件管理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刑事检察部,办公室。
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通比(下同)。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667.0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96.68 万元,增长 41.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较大、未省属之前市级财政未保障的项目省属后均得到保障。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7.0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 667.01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96.68 万元,增长 41.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的增加较大、未省属之前市级财政未保障的项目省属后均得到保障。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 531.1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未省属之前市级财政未保障的项目省属后均得到保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7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1.05 万元,增长404.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中该科目只列支了退休人员工资,而2018年预算中该科目中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9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未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纳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 37.49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预算口径不同。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除了基本户利息外不涉及其他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 万元,下降 0 %,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84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8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采取包干保障的方式,没有单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9 万元,增长 300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燃油费使用的是2016年以前加油充值卡的结余数,故2017年燃油费的预算较少。
4.培训费1.76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地方预算口径不同。
5.会议费 0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承办过任何培训。
6.机关运行经费 70.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56.38 万元,增长 402.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未省属之前市级财政未保障的项目省属后均得到保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3.9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3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144.84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1670 平方米。价值 232.0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7 辆,价值 127.602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套)。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3.94元,主要包括:(碎纸机 1.34万元 ,笔记本电脑2.6 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无
4.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对下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名词解释(由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3、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合作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