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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0 18:23:42 阅读次数:次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三升体育平台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对合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根据市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落实。

3、对本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6、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组织指导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工作。

8、开展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

9、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35个,实有在编干警35人。公务员29人,事业干部5人,工勤1人。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053.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72.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3万元,下降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053.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872.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3万元,下降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公共安全支出937.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2.9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5.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724.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87万元,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4.00万元,下降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2.公务接待费1.8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3.1%,下降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9.00万元,下降5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7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培训费的开支。.

5.会议费0万元,2020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6.机关运行经费99.9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36万元,下降19.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压缩机关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724.44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390 平方米,价值245.6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7 辆价值 127.6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8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37.87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分别为检察业务保障经费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1、充分认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事业健康、顺利发展;适应财政改革形势,科学编制紧急预算,认真研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提高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经费使用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费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禁止截流、挤占和挪用。

2、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2020年检察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完成预算项目。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 个,涉及财政支出14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1:合作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pdf

附件2:合作市人民检察院绩效目标情况表. pdf



                      合作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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