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沟道治理及提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合作市沟道治理及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合作市近郊,工程区域包括咯河扎油村段、砂子沟段、大绍码沟段、小绍码沟段、咯河森林公园段。
2、工程投资
设计阶段工程总投资 3026.416万元,环保投资费用为 3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1%。验收调查阶段,工程实际总投资2954.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2%。
4、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以修河堤为主,治导线结合现状沟道河势,因势利导,布设在沟道沿线的居民点、农田以及县乡公路旁,达到保护沟道沿线的居民点、农田、县乡公路、企业和通讯及供电线路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目的。本工程总计新建堤防8604m,提升改造堤防3593m,修建防冲齿墙34座,总长1344m,埋设排洪涵管26处,主要工程量如下:
⑴格河扎油村段共计提升改造左岸堤防497m,提升改造主要措施为增加防护栏杆;埋设排洪涵管2处。
⑵砂子沟为新建及提升改造工程,共计左岸新修建重力式细粒砼砌筑块石堤防1590m,右岸新修建重力式细粒砼砌筑块石堤防2195m,左岸提升改造堤防493m,主要措施为为高边坡增设生态护坡,右岸提升改造堤防1096m,主要措施为高边坡增设生态护坡;修建细粒砼砌块石防冲齿墙17座,长924m;埋设排洪涵管10处。
⑶大绍玛沟共计左岸新修建重力式细粒砼砌筑块石堤防1229m,其中178m为对原有不达标混凝土进行拆除重建,右岸新修建重力式细粒砼砌筑块石堤防1280m,其中160m为对原有不达标混凝土进行拆除重建;修建细粒砼砌块石防冲齿墙9座,长225m;埋设排洪涵管6处。
⑷小绍玛沟共计左岸新修建重力式细粒砼砌筑块石堤防851m,右岸新修建重力式细粒砼砌筑块石堤防1081m,左岸提升改造堤防289m,主要措施为为高边坡增设生态护坡,右岸提升改造堤防257m,主要措施为为高边坡增设生态护坡;修建细粒砼砌块石防冲齿墙8座,长195m;埋设排洪涵管6处。
⑸格河森林公园段共计左岸新修建重力式细粒砼砌筑块石堤防116m,右岸新修建重力式细粒砼砌筑块石堤防262m,左岸提升改造堤防902m,主要措施为增加防护栏杆,右岸提升改造堤防556m,主要措施为增加防护栏杆;埋设排洪涵管2处。
项目基本组成表见表1。
表1 工程组成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
环评阶段工程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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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道整治 |
格河扎油村段 |
提升改造左岸堤防497m,增加防护栏杆;埋设排洪涵管2处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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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子沟段 |
新建左岸1590m,右岸2195m,提升改造左岸493m,右岸1096m,新建防冲齿墙17座,长924m;埋设排洪涵管10处。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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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绍玛沟 |
新建左岸1229m,右岸1280m,新建防冲齿墙9座,长225m;埋设排洪涵管6处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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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绍玛沟段 |
新建左岸851m,右岸1081m,提升左岸289m,右岸247m,新建防冲齿墙8座,长195m;埋设排洪涵管6处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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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河森林公园段 |
新建左岸116m,右岸262m,提升左岸902m,右岸556m,埋设排洪涵管2处。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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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程 |
供水 |
施工期用水由施工区域附近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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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
施工期用电由区域附近市政电网提供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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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程 |
施工营地 |
共设置5处施工营地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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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 |
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不新设置施工便道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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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废气 |
设置围挡、易扬尘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措施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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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区降尘,项目施工区采用防渗旱厕集中收集,粪便定期清掏。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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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降噪措施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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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建筑垃圾尽量回收使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
与环评一致 |
二、工程变更情况
调查发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更。
工程总投资3026.16万元,环保投资费用为3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验收调查阶段,实际总投资2954.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2%。实际环保投资较环评阶段减少71.84万元,环保投资较环评阶段增加7.5万元,环保投资增加部分主要在水土保持措施上。
综合而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不涉及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保验收。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期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
根据调查,工程施工量及工程占地均未发生变更。施工期施工单位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范围,同时施工营地、物料堆场、弃渣场均选取了荒地,同时施工沿线未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名木古树,土方开挖过程严格按照“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要求进行施工,且表土全部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用于后期植被恢复,根据现场调查,施工迹地均已进行了植被恢复,植被长势良好。调查发现施工期未发生严重水土流失。
2、施工期“三废”治理措施
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及时清运;各物料堆场及弃渣场远离居民区布置;施工作业过程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措施;施工机械采用优质燃油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未发生事故施工状况。
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营地均远离河道设置,生活废水泼洒降尘;施工废水经各施工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泼洒降尘。生活垃圾经环保垃圾桶集中收集;建筑垃圾远离河道堆放并及时清运,走访调查发现,施工期无生活垃圾/弃渣倾倒入河事件发生。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营地基本远离居住区,施工单位仅在昼间进行施工,且采用了运行良好的低噪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状态;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目标处采取了限速禁鸣措施。
⑷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营地设置有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开挖土方基本全部用于工程区域土地平整,建筑垃圾远离河道堆放,按照城建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四、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对河道治理进行了治理,完善了防洪体系,项目施工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短暂影响,主要是局部TSP浓度增加,随着工程的结束,影响随之消失。正常运行期,其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和废渣等污染物。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扰民投诉事件,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本报告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5日开始至2021年2月1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合作市水务局联系!
联系人:候永恒 联系电话:0941-823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