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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合作市涉及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15:59:14 阅读次数:次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升体育平台合作市2022年第一季度涉及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三升体育平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相关规定,现对我市2022年第一季度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予以公示。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合作市绍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合作市绍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3001MA722DET4F

法定代表人:尕旦木才让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绍玛大酒店8楼

2.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月10日该项目抹灰班组杨卫等23人投诉,称该项目拖欠工资530000元。投诉人向我局提交了一份于2021年11月13日项目负责人尕旦才让等3人签字确定的《工程结算单》1张和《工资表》、《考勤表》各6张,截止目前,责任人仍未清偿欠薪;2022年1月25日该项目外墙粉刷班组张海生等10人投诉,称该项目拖欠工资100000元。投诉人向我局提交了由工程承包人赵超签字确认的《承诺书》1张,据该投诉人陈述,自己也属于工程承包人,截止目前,责任人与施工单位仍未清偿欠薪;2022年1月27日该项目钢筋班组梁闹加等3人投诉,称该项目拖欠工资22020元。该投诉人陈述自己也属于工程承包人,并向我局提交了由该投诉人签字确认的《工资结算单》2张,截止目前,责任人和施工单位仍未清偿欠薪。

3.调查处理

我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积极开展调查,及时与该项目负责人联系,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解无果后,并于2021年12月27日我局向合作市绍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B137号)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积极处理拖欠工资问题,但该公司在整改期内仍未上报整改结果,拒不改正。截止目前,该公司对上述问题仍未彻底解决。我局对其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为,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甘肃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名称:甘肃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1094600268Y

法定代表人:方志远

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中心广场崇文小区一号楼一单元144室

2.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月4日该项目钢筋班组王书成等7人投诉,称该项目拖欠工资49000元。投诉人向我局提交了该项目工程承包人候工布九于2021年12月5日与申德喜的《结算单》1张和候工布九向该投诉人出具《欠条》1张,并承诺于2021年9月25日前付清,经我局责令整改,于2022年1月29日支付完毕。2022年1月17日该项目土建班组马进贤等13人投诉,称该项目拖欠工资101870元。投诉人向我局提交了由工程承包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2张,工程承包老板申德喜提交了《结算单》一张,经我局责令整改,于2022年1月29日支付完毕。2022年1月27日该项目木工班组张军平等12人投诉,称该项目拖欠工资275472元。投诉人向我局提交了由工程承包人余月红签字确认的《工资表》5张,经我局责令整改,于2022年1月29日支付完毕。

3.调查处理

我局自接到该项目的投诉后,多次以口头责令该公司及时进行整改,但均未如期整改,2022年1月6日向甘肃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方志远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字〔2022〕第B02号)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积极处理该项目中的拖欠工资的问题,但截止整改期结束,该公司未向我局提交任何书证、也未向我局做任何说明,拒不整改。2022年1月13日我局向甘肃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合人社劳监告字[2022]第B05号)和《拖欠工资“黑名单”告知书》(合人社列告字〔2021〕第B-2号),2022年1月27日下午双方到我局现场协商处理,最终该公司负责人王曦承诺于2022年1月29前将所有人工工资全部结清,并签署了一份《承诺书》,虽已将拖欠工资全部解决完毕,但欠薪金额数额较大,欠薪人数较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甘南藏药制药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名称:甘南藏药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1094600268Y

法定代表人:冯得志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138号

2.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0月20日,该项目架子工吕扎什(身份证号62322199410222514)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工资210665元(附欠付额为209350元的《甘肃省恒信智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施工结算单》和《工资表》三份)。2021年11月16日,该项目木工班组尕斗才让(身份证号:623XXXXXXXXXXXXXXX)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工资496019.98元(附欠付额为496019.98元的《甘肃省恒信智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施工结算单》和《工资表》二份)。2021年11月16日,该项目钢筋班李琴平(身份证号:623XXXXXXXXXXXXXXX)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工资315690元(附欠付额为315690元的《甘肃省恒信智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施工结算单》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公示表》各一份)。

3.调查处理

甘南藏药制药有限公司在合作市实施建设项目时,我局工作人曾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及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该项目已多次出现拖欠人工工资的行为,造成较为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且在整改期内不能按期整改。

(四)甘南印象安多生态农特产科技研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 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名称:甘南印象安多生态农特产科技研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30034561477XF

法定代表人:旦正才让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雪螺宾馆

施工总承包单位:甘肃建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0070421708B

法定代表人:张思强

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环城北路417号

2.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8月18日,该项目架子班组马贵春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10人工资124200元。2021年8月27日,该项目钢筋班组支瑞兵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28人工资281070元。2021年8月20日,该项目木工班组贺春栋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34人工资406500元。2021年8月25日,该项目砼工班组翟国智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14人工资194875元。

3.调查处理

我局于2021年8月26日向甘南印象安多生态农特产科技研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A81号),向甘肃建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A76号)整改期满后,我局向甘肃建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合人社劳监告字2020〕A34号),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及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该项目已多次出现拖欠人工工资的行为,造成较为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且在整改期内不能按期整改。

(五)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 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名称: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600225404524Y

法定代表人:张旭军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关中路169号

2.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7月5日,该项目木工班组刘生玉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9人工资190000元。(已付清)2021年9月22日,该项目钢筋班组昂杰加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10人工资100000元。(已付清)2021年 9月26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王禄虎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其本人工资60750元。(已付清)2021年12月7日,该项目砌体班组沙贵喜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10人252140.9元。(已付清)2021年 12月15日,该项目架子班组完代贡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9人工资92548.6元。(已付清)2021年12月15日,该项目钢筋班组卢过关成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12人工资141760元。(已付清)201年12月18日,该项目混凝土班组冯延凡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7人工资191076元。(已付清)2021年12月20日,该项目零工班组袁成林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21人工资208330元。(已付清)2021年12月28日,该项目木工班组张鹏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10人工资160837元。(已付清)2022年1月11日,该项目门卫及厨师贡保加向我局投诉,该项目拖欠2人工资38064.52元

3.调查处理

我局于2021年9月12日向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A107号),整改期满后,我局向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目前该项目已多次出现拖欠人工工资的行为,造成较为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且在整改期内不能按期整改。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一)甘南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主体名称:甘南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3000332172212P

法定代表人:德吉草,身份证号623027098301180020

地址:甘肃省甘南合作市念钦街361号四楼

2.主要违法事实

甘南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拖欠支银亭共6人工资37000元;拖欠共11人工资87412元;拖欠张仕伟共8人40830元。拖欠喜子强在马大胡子美食城务工拖欠其工资5000元,该被投诉单位和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负责人(仁青,18109410007)以上四起投诉共涉及金额170242元,涉及人数26人。

3.处理结果

接到举报投诉后,合作市人社局积极开展调查,多次督促该公司按协议履行承诺均无得到回应,2021年1月5日合作市人社局对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2021]第A4号)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该公司仍拒不改正,于2021年3月2日对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合人社劳监告字[2021]第A14号),于2021年11月1日对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61号),于2021年11月8日对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合人社劳监告字[2021]年第38号),告知期满后该公司未提出陈述及申辩。于2021年12月20日对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合人社劳监罚字[2021]第A3号),于2021年12月22日对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发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告知书(合人社列告字[2021]第14号),于2022年1月17日对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发《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合人社监列告字[2022]01号),于2022年2月25日对景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发《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合人社监列决字[01]01号)。

(二)甘南州草缘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名称:甘南州草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3000MA742P2480

法定代表人:班玛扎什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通钦街道办州畜牧局家属院四单元402室。

2.主要违法事实

班玛扎什系甘南州草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草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拖欠葸五十一等人工资504876元;拖欠尕藏扎西等人共14570元。拖欠宋成林等人工资49000元,拖欠杨虎成等人工资52000元,拖欠魏万亮等人工人工资3600元;拖欠李赞栋等人工人工资61595元;拖欠张成祥等人工人工资138800元;拖欠武振明等人工人工资688600元;拖欠赵振军等人工人工资208064元;拖欠王海青等人工人工资350000元;拖欠张军刚等人工资620000元;拖欠罗双全等人工资366962元;拖欠赵振军等人工资105000元。以上13起投诉共涉及金额3163067元,涉及人数117人。该企业在合作市草缘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曾多次发生拖欠员工工工资问题,欠薪数额较大,欠薪人数较多,并且存在长期拖欠员工工工资的问题。

3.处理结果

我局于2021年12月24日向甘南州草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字[2021]第A122号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该公司仍拒不改正,于2021年12月31日甘南州草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合人社劳监告字[2021]第A53号);2022年1月24日甘南州草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制发《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合人社监列告字[2022]03号)。期满后该公司未向我局提出陈述及申辩,2022年2月25日我局向甘南州草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制发《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合人社监列决字[2022]02号),现将甘南州草缘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三)合作市怡安家园六期(玉鑫嘉园)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项目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名称: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2901226253123C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枹罕乡

2.主要违法事实:

该企业在合作市怡安家园六期(玉鑫嘉园)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项目中拖欠消防班组梁红刚等7人工资227700元,土建班组周逃生等17人工资48000元,塔吊工更高旦增等3人工资64775元,土建胡志雄等7人工资180000元。2.该企业在合作市怡安家园六期(玉鑫嘉园)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过程中曾多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欠薪数额较大,欠薪人数较多,并且存在多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造成了较严重的社会影响。

3.处理结果

我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积极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无果,并于2022年1月6日我局向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知书》(合人社劳监改通字(202]第B01号)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积极处理拖欠工资问题,该公司未上报整改结果,拒不改正;2022年1月13日向临夏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制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合人社劳监吿字[2022]第B04号)和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告知书》(合人社列吿字(2022)第B-1号),该单位接到告知书后既不解决拖欠问题,更未向我局提交任何书证。2022年1月27日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列入期限为一年(2022年1月27日至2023年1月26日),并于当日向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制发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合人社列决字(2022)第B-2号)。现报请州局将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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