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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坚木克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10-08 10:45:56 阅读次数:次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负责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进行预防接种服务,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 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对辖区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婚前保健服务等。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负责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包括藏中医药);负责辖区内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服务。

(三)其他职能

推行双向转诊制度;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定点机构职责,协助新农合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合作市坚木克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98.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3万元,减少3.5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6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增加21.63万元,增加6.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87万元,占84.69%;事业收入47.11万元,占12.83%;其他收入9.08万元,占2.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5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万元,增加0.91%。其中:基本支出257.65万元,占73.00%;项目支出95.30万元,占27.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0.2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8.42万元,减少7.7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万元,增加1.61%。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1万元,支出决算为1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8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9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6.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2.69万元、津贴补贴95.67万元、绩效工资4.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2万元、住房公积金1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万元,其中:奖励金24.0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拨款0.00万元,支出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作市坚木克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79.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合作市坚木克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合作市坚木克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运行规范,实施效果显著。符合单位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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