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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规程和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汇集、分析、传输突发事件和灾害信息,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协调对接。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和辖区内社会救援力量,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合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规定对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省级驻合矿山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协调推进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专业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上述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州在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除外,以下类同)、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州内交流与合作,依照上级指令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合作市安监局部门决算包括:财政厅本级决算。具体如下:
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2.综合监督管理股
3.矿山安全监管股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5.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监管股
6.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729.32万元,支出总计1451.4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896.92万元,减少131.37%,支出减少357.205万元,增加135.8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专项收入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2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3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5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03万元,占44.55%;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13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6.92万元,减少131.3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03万元,占44.55%。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9.90万元, 较上年增加6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2.13万元,较上年增加57.5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减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下乡,安全生产督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