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特建立合作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实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合作市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12315举报地址:合作市通钦街316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受理流程
1.总登记。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渠道接收的投诉举报材料,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登记。
2.及时交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初判,认为可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按照“谁起草、谁受理”的原则,通知当事单位限期整改。重大事项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处理回应
针对投诉举报内容,属于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根据“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及时补审;属于涉嫌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应政策措施,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中规范性文件类除涉密文件外,应依法通过官网公示;其他政策措施类,可视情况通过官网公示)。按照“谁起草、谁回应”的原则,政策措施起草单位需依法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同时书面反馈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合作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