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的铿锵话语,时时刻刻在夏河县各族人民心中回荡。
今年以来,夏河县委、县政府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教训,严守“生态底线”思维,认真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加大污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大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了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抓问题、重落实,督察整改有序推进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省期间交办群众信访问题8件,督察反馈意见归类有18件。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制定了《夏河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加大督导力度,注重跟踪问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20多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18件问题全部整改完毕,8件信访转办问题归类合并立查立改了7件。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排查环境违法违规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5个,达到整改进度要求1个,整改效果明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保专项督察活动,组成2个专项工作组对14个乡镇、10个县直部门和8家企业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察,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促进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抓重点、强举措,污染防治深入开展
根据夏河是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的基本县情定位,筹资70万元编制《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夏河县城市噪声功能区区划》等规划,投资30万元购置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设备,建立了环境执法监管的网格化、痕迹化、模版化、流程化、智能化、分类化和执法计划编制管理的执法监管新模式。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实施《夏河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计划》,加强对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的监管,投资40万元实施了麻当乡石头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对大夏河河道35处排污口进行了整治,接入污水收集管网3处,封堵排污口32处,杜绝了城区随意排污问题。建立了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9位县级干部担任11条流域性河道县级河长。完成了全县15条主要河流涉及的县乡二级“河长制”责任人摸底登记,把县域内四季长流水的沟道、排洪沟道,全部纳入乡级河长制工作名录和工作方案。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严格落实“一长三员”网格化精细管理制度,采取十大措施,严控燃煤、扬尘、餐饮油烟等六大类污染源,对城区餐饮企业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配套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880辆,整治10吨以下燃煤锅炉12台。
抓项目、夯基础,生态工程顺利
实施了草牧业试点项目、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沙化治理项目及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项目。补播改良草地12万亩,建成人工饲草地3万亩,治理退化草场27.5万亩,造林5107亩,管护公益林42.88万亩,森林和草地覆盖率分别达到11.99%和97.8%。兑付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5383万元,实施草原禁牧155万亩,推行草畜平衡604.3万亩。建成了绿色旅游长廊及万亩油菜花观赏带。投资3.3亿元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44个,完成投资1.6亿元,完成总工程量的53%。高标准打造安果、旦岗、罗吾滩三个生态文明小康村样板村。投资500多万元扎实推进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创建工作,组建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备城管人员78人、卫生保洁员323人,配备了城乡环卫车辆和环卫设施,提高了城乡环境管理和卫生保洁水平。
抓监管、严执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
对输变电与广电通信类设施进行了全面调查和监督检查,及时更换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县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通讯类相关单位环保审批手续备案率达到100%。结合整治违法排污行为,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129人(次)、监察车辆381辆(次),重点对矿山等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进行环境执法监察,整顿关闭砂石料厂50余家,封闭非煤矿山、废弃矿山矿硐42处,乱采滥挖、随意破坏生态问题得到全面遏制。积极引导社区居民使用环保袋,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和使用塑料袋行为,累计下架塑料袋100余公斤。深入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定期深入各类市场,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和“禁塑令”的重要意义,在县城街心花园悬挂禁塑横幅,宣传禁塑工作80余次,张贴禁塑通告6000余份,做到了禁塑宣传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重任在肩、不忘初心,夏河县始终坚定“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信念,全力投入环境保护工作中,让一片片蓝天、一汪汪清流刻在高原儿女的心田。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夏河县城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均达到相关标准限值,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