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玛曲印发《玛曲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进黄河流域河长制工作。
《工作方案》明确了河长制责任体系,各级总河长是辖区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行政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对相应河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河湖确权划界、采砂、水域岸线规划等管理进行保护工作。
《工作方案》从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规范河湖采砂管理、实施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等八项任务和对河长、河长办以及18个有关单位明确了具体职责分工。
《工作方案》中初步建立县、乡两级河长体系,各乡镇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设置村(社区)级河长,目标是到2020年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有效遏制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重点河湖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