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环保局会同省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对合作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该厂处于正常运营状态,进口在线监测设备正在运行,出口在线监测设备COD检测仪采样桶内无进水,进水阀门关闭,仪器无法对出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出口氨氮分析仪器采样瓶内水质发黑,目测有大量悬浮物,但在线监控平台数据输出正常。监察人员现场使用50mg/L的氨氮标样对出口氨氮分析仪器进行了三次比对监测,结果均为26.8mg/L,数据严重失真。因涉嫌违法,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该案件移送甘南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