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按照工作部署,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旅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欢迎广大游客、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与价格欺诈招揽游客行为。
2、带团导游通过诱导、威胁游客购物获取回扣的行为。
3、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导游资格证的“黑导”“黑社”非法经营行为。
4、“黑车”及大巴车超范围经营旅游客运行为。
5、旅游景区高风险安全隐患。
6、景区内私搭乱建,环境卫生脏乱差,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服务设施无故不开放或乱收费等问题。
7、旅游景区、民宿等场所的价格欺诈,土特产强制购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旅游商品兜售行为。
8、旅游市场虚假广告推送、编发旅游负面舆情等行为。
9、驾驶车辆不听劝阻肆意碾压草原、破坏植被、损坏设施等行为。
10、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二、维权机制
已开通多渠道投诉维权平台(投诉电话:0941—8232226;投诉平台:12345)。
三、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对损害旅游目的地形象、扰乱文旅市场秩序等乱象行为进行依法处置,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游客须知
(一)建议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索要发票凭证;
(二)警惕明显低于成本的“低价团”,拒绝参与非合同约定消费项目;
(三)遭遇侵权时保留证据,及时通过官方渠道维权;
(四)举报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文旅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若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方式反映情况。
特此公告
合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