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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简介

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升体育平台印发<合作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4号)和《中共合作市委办公室、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三升体育平台贯彻落实<合作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15),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合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三升体育平台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建设。推进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体制改革、创新。

(三)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彰显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五)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七)负责编制全市旅游总体规划、景区建设性详规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工作

(八)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住宿(星级)、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及特种旅游项目的指导监管工作。负责申报国家A级景区,管理旅游经营单位及星级旅游饭店、农(牧、藏)家乐的评定、推荐和复核工作。负责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受理违反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调解和处理,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建设。负责并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管理全市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立、安装和使用,确保信息安全。

(十二)依法管理全市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的保护、抢数、勘探、发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负责市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州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三)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指导并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统等规划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突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组织举办我市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县级、州级、省级重大体育竞赛。

(十六)编制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各类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标准

(十七)按规定编制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

(十八)负责市政府公布由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文电、会务、财务、人事、机要、档案、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服指务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负责承办本部门承担的行政体育审批事项。负责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推介、文化旅游活动和体育赛事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建设项目申报、审核、立项、资金争取及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并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

(二)文体广电股。负责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建设,负责并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管理全市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立、安装和使用,确保信息安全。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工作,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举办我市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县级、州级、省级重大体育竞赛工作。

(三)旅游股。负责拟订全市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开发、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工作。负责实施旅游业行业监管,推进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住宿(星级)、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及特种旅游项目的指导工作。负责管理旅游经营单位及星级旅游饭店、农(牧、藏)家乐的评定、推荐和复核工作。

四、办公地址

合作市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南裙楼三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941-8232226

七、负责同志(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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