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合保督察字〔2018〕10号
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交办第十四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7日,根据省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四批(受理编号24)举报投诉,反映“早子村、绿豆昂村、来合下自然村牛羊长期散养。三道湾处围栏被破坏,造成苗木破坏。市区内存在流浪狗及蕨麻猪到处乱窜,动物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受理了投诉案件,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梅同志批示:“请呈刘书记阅示,康市长阅知,请国土局、环保局尽快核实,并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政府”。副州长、市委书记刘永革批示要求:“速核,并与州、省对接好”。根据举报投诉案情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转办通知》的形式,将投诉案件转办至市综合执法局,要求立即开展投诉案件受理工作。
二、核实处理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5月7日,市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投诉反映问题开展了核查工作。经排查,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5月8日,市综合执法局召开干部会议,就“流浪动物”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迅速开展城区“流浪动物”捕杀、捕抓专项整治工作。将原来不定期组织捕杀“垃圾猪”、捕捉“流浪狗”调整为每日早7:30—9:00、晚7:00—9:00轮流捕杀、捕抓。今后,将加强对“流浪动物”的捕杀、捕抓力度,坚决杜绝 垃圾猪、流浪狗上街。
对于城区周边居民将猪、牛、羊散养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告知各街道办将猪、牛、羊、马进行圈养,不得进入城区。同时,联合各街道办及相关部门开展集中宣传,告知居民文明规范养殖。
对于城区绿网、绿化隔离栏破损情况,安排市综合执法局统一安排更换、修复,计划于5月11日前完成。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加强“流浪动物”整治工作,加大对农牧民群众对牲畜的圈养宣传,提高周边农牧民文明意识、环境意识。
三、问责情况
根据此次投诉反映具体问题核实处理情况,无相关问责情况。
现将投诉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请予以审查。
附件: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批示
2.《市综合执法局三升体育平台对甘肃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四批举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3. 现场整治照片
合作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
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代)
2018年5月9日
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