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合保督察字〔2018〕9号
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交办第十三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甘南州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基本情况
2018年5月6日,根据省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三批(受理编号20)举报投诉,反映“合作市滨河路通钦街垃圾转运站附近有一排污口,污水直排格河,举报人要求主管部门进行排查,并建议对格河沿河排污口进行摸排”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受理了投诉案件,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梅同志批示:“请呈刘书记阅示,康市长阅知,请国土局、环保局尽快核实,并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政府”。副州长、市委书记刘永革批示要求:“速核,并与州、省对接好”。根据举报投诉案情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转办通知》的形式,将投诉案件转办至市水电局,要求立即开展投诉案件受理工作。
二、核实处理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5月6日,市水电局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对投诉反映问题开展了核查工作。经排查,此次投诉举报反映“合作市滨河路通钦街垃圾转运站附近有一排污口,污水直排格河”的问题不属实。此处是市政雨水口,为中央幸福城建筑工地施工沉降水,经市政雨水管网,从滨河路通钦街道办垃圾中转站后方雨水口排入格河,未造成格河水环境污染。
同时,以此次举报投诉为契机,市水务水电局对隔河沿岸排污口开展了摸排清查工作,共发现格河沿岸排污口5处、雨水口6处。其中:排污口位于乳品厂桥下1处、乳品厂桥上2处、东一路桥下2处,均为单位或家属区化粪池排污;雨水口位于东一路桥上1处、东二路桥下(合作市滨河路通钦街垃圾转运站附近)2处、东三路1处、东五路1处、东六路桥上1处,均为城区道路雨水管网排水口。
根据以上排查情况,市委、市政府督促市水电局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对涉及排污口的单位责令及时清理化粪池,以免化粪池污水积满溢流排入格河,同时要求住建部门将以上排污口接入城区污水处理管网进行集中收集。截至目前,已完成乳品厂桥下、桥上3处排污口接入工作,东一路桥下2处排污口接入工作正在协调进行中。
下一步将督促市水务水电局和市住建局加大监管力度,对格河沿岸排污口进行封堵和接入工作,确保格河水环境安全。
三、问责情况
根据此次投诉反映具体问题核实处理情况,无相关问责情况。
现将投诉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请予以审查。
附件: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批示
2.市水务水电局三升体育平台信访投诉问题核查情况的报告
3. 现场核查及整改照片
合作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
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代)
2018年5月9日
合作市保障省级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