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升体育平台印发合作市项目建设年
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合作市项目建设年工作督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合作市项目建设年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中共合作市委合作市人民政府三升体育平台印发合作市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新建项目、续建项目、拟建项目、需要进一步对接落实的项目和州级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促进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督查目标
紧紧围绕2016年度42家部门(单位)139个督查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检验项目建设工作成效,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各类项目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注重摸实情、报实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
(二)注重实效原则。把抓落实、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三)及时督查原则。对安排办理的重要事项,根据时限要求,紧密跟踪、督促落实,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四)一事一办原则。凡上级或领导批办的事项,要查一项,办一项,做到重点突出、中心明确、目标具体。
四、督查方式
督查组按照项目建设年活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围绕全市重点项目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围绕各级抓落实不够细、不够深、不够实的突出问题,明确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深入工作一线,适时开展跟踪督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成效,以强有力地督查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督办,限期整改,以督查促进度、促落实。二是要按照“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的要求,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对重大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通报。三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事实真相不查清不放过,承办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存在的矛盾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人员的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有布置无检查、跟踪问效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
五、督查内容
(一)审批程序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落实、环评、稳评、能评、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许可证等是否经过审批,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
(二)项目法人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否落实,组织机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项目法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严格;列入省、州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
(三)勘察与设计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勘察、设计的深度和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设计依据、标准、规范、定额等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进行报批;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和信誉以及服务水平进行评价。
(四)工程招标投标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是否进行了招标,招投标运作是否规范;签订的各种协议和合同是否严密、可靠、规范;有无中标后进行转包、违法分包的问题。
(五)开工条件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的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编制、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招标、设计图纸交付协议的签订、监理招标、征地拆迁工作、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订货等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六)施工和工程进度督查。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施工方法、安全控制、设备和材料使用、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总体水平和信誉进行评价。
(七)设备、材料采购督查。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尤其是引进国外成套设备和关键设备的合同是否严密、可靠,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合同执行情况如何;对设备、材料厂家和供应商信誉进行综合评价。
(八)工程监理督查。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现场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以及监理手段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监理工作是否规范;对监理单位信誉进行综合评价。
(九)工程质量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和健全,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出现过质量事故;是否存在瞒报工程质量事故和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中弄虚作假的问题;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工作是否规范和到位。
(十)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到位情况如何;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概算和有关规定,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执行;概算控制措施是否落实,概算审批和调整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有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
(十一)投资环境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有无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现象,有无以各种借口干扰、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况;项目所在地政府是否为重点项目及时提供各种服务,是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十二)竣工验收督查。主要内容包括:竣工验收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和验收标准,主要结论和意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十三)项目效益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预定的目标。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控制在国家和省、州有关环保规定的范围内。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项目督查是推动项目落实的一种有效形式,督查组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督查工作。每次督查后,督查组要及时梳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采取简报、督查通报等形式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积极配合。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要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如实向督查组提供相关材料;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以项目督查为新的动力,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每个月的建设任务和要求,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将每周、每月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局。
(三)严格问责。督查中,对进度快、成绩突出的项目责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各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项目建设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