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合作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合作市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合作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委三升体育平台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等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全市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贯彻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重大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街道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
(十六)负责全市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依法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加强草原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草场承包、配套建设、草场使用权流转、草畜平衡、草产业开发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林业建设工作、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全市公益林建设及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和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十八)负责全市林地,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组织、 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 检疫工作,指导林木种苗的检疫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林业改革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全市林业种苗发展规划和生产计划,并组织指导和监督其生产和经营;负责种苗基地建设和管理。
(二十)负责行业内安全生产职责。落实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相关任务要求。组织编制矿山安全生产、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等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矿山安全、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矿山安全生产、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十一)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二)合作市自然资源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国土空间规划(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草原和林业股(市绿化委员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合作市矿产资源管理站、合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合作市草原监理站
(三)局下属单位
合作林场、林业技术综合服务管理中心、草原工作站、草原监理站、那吾国土所、卡加曼国土所。
(四)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166.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1.76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拨入征地补偿款3365.88万元,较2020年增加3065.88万元。二是拨入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预算资金2460万元。三是:拨入2021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490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166.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1.76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拨入征地补偿款3365.88万元,较2020年增加3065.88万元。二是拨入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预算资金2460万元。三是:拨入2021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4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5.22万元,占41.68%;上级补助收入21.58万元,占0.16%;政府基金收入7637.69万元,占53.91%;其他收入602.22万元,占4.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009.92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8.36万元,增长124.5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拨入征地补偿款3365.88万元,较2020年增加3065.88万元。二是拨入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预算资金2460万元。三是:拨入2021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4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5.24万元,占14.58%;项目支出15384.67万元,占85.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166.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1.76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拨入征地补偿款3365.88万元,较2020年增加3065.88万元。二是拨入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预算资金2460万元。三是:拨入2021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49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5.26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609.15万元,增长36.7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拨入征地补偿款3365.88万元,较2020年增加3065.88万元。二是拨入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基建预算资金2460万元。三是:拨入2021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4905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1.2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1%,较上年减少200.35万元,减少99.3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225.9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较上年减少19.61万元,减少7.9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离及抚恤金减少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147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5%,较上年减少543.13万元,减少26.85%。
4.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95.6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99%,较上年减少17.07万元,减少15.14%。
5.农林水支出决算为4734.44 721.5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8%,较上年增加1659.44万元,增加229.98%,主要原因是加大林业环境恢复治理。
6.自然资源海洋支出265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0%,较上年增加1244.59万元,增加87.96%。
7.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38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较上年增加380.32万元,增加11352.84%.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8.其他支出306.58 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28%,较上年增加286.58万元,增加1432.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9.2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17万元,减少5.79%,主要原因人员退休调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36.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19.46万元、津贴补贴1081.42万元、奖金6万元、绩效工资11.53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5.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7.22万元、住房公积金12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1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7.60万元、奖励金1.25万元,医疗补助5.98万元。公用经费26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5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取暖费按8个月缴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2.61万元、印刷费1.20万元、水费13.59万元、电费0.23万元、邮电费3.37万元、差旅费14.17万元、租赁费0.85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劳务费34.28万元、委托业务费128.73万元、专用燃料费1.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89万元、资本性支出41.2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合作林场上年结余油价补贴支出,二是2021年调剂一辆公务车。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算未列决算未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合作林场上年结余油价补贴支出,二是2021年调剂一辆公务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未发生车辆购置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标准,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48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106万元。其中:本年度商品服务支出263.46万元,76.48万元,增加41%,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106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主要用于生态修复保护与建设、林业改革工作、组织全市实施耕地保护与建设、全市综合防灾减灾、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广告宣传服务、规划编制等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7.85万元,本年收入7637.69万元,本年支出7613.7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补偿款和被征地农民保险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