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任字〔2025〕26号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属驻合各单位:
接市委组字〔2025〕114号通知,经六届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颖武同志兼任合作市医共体总院院长;
杨晓霞同志兼任合作市医共体总院副院长;
辛小东同志兼任合作市医共体总院副院长;
尕日藏同志兼任合作市医共体总院副院长。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