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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甘肃矿区财政局、省委各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办公室(厅):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加强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效防止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级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更新完善了2023年版《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23年《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由国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三部分构成。其中,附件1.中“■”为不涉及我省征收项目;附件2.中标注“★”号为省级设立的考试考务费;附件3.中标注“▲”号为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此前以各种形式发布的目录清单与本《目录清单》不符的,一律以本《目录清单》为准。其具体的征收对象、标准、缴库方式、依据等严格按照本《目录清单》注明的规定文件执行。 三、2023年1月1日以后,国家、省级设立、调整、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其规定执行。清单实施动态化管理、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政府收费透明度。 四、本《目录清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升体育平台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2〕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3.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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