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合作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区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各类餐饮消费需求持续上升,餐饮企业数量逐年增加,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危害健康、影响城市良好形象等问题愈发突出,规范科学收集处置餐厨垃圾迫在眉睫。我市立足维护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有效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制定了《合作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暂行)》,3月份在合作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再次对《办法》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合法性审查;6月13日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主要内容 为了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关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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