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前期对部分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处理,现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人及违法行为予以公告。请以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合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合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