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升体育平台

图片

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重点领域公开

  • 索 引 号:hzsrmzfbgs/2026-00001
  • 标      题:合作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6-01-07

合作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822号)和《合作市人民政府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5月31日,在全市所有林地、草地区域实施禁火,发布如下命令:

 一、禁火期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森林、草原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内容

 禁火期间,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严禁携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司乘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丢弃火种火源。

 (二)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荒、烧田埂、烧地边、烧木炭、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生产性野外用火。

 (三)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玩火、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生火取暖、狩猎以及烧纸、烧香、点烛、煨桑、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四)严禁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审批实施爆破、丧葬、工程施工及计划烧除等涉火活动。

 (五)其他违规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四、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森林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合作市人民政府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罚;属公职人员的给予行政处罚、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和残疾智障人员监护,因监护不力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监护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火令,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草原火灾,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作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941-8210166

 合作市林业和草原局值班电话:0941-8232129

相关文档

链接:《合作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政策解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