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合政办发〔2025〕21号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合作市202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合作市202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顺利完成,保障2026年我市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下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办公厅三升体育平台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30号)和《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22〕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加强生态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始终将“生态立市”战略贯穿发展全局,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质量发展为关键抓手,着力深化绿色发展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同时,进一步健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增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支撑作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水平,有效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和人居质量,为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大局提供有力生态保障。 二、目标要求 严格遵照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构建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责任机制,统筹规范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科学谋划并合理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对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年度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考核指标数据填报、印证资料整理及自查报告编制,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自查报告规范完整,全面完成我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情况的考核。 (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考核。 四、职责分工 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需要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指标单位按要求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收集梳理审核各指标印证材料。按要求上报地表水、地下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等季度监测数据、报告及照片。提供年度工作组织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排污许可制度落实,环境监管,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三线一单”在产业空间布局,产业调整以及新增产业准入方面的应用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地下水保护与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总结(附正式文件)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印证资料(立项批复、资金下达文件、竣工验收、4张像素不低于1MB的项目实施照片),全面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系统”季度、年度数据录入、报送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自查资料汇编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提供二氧化碳指标证明材料,合作市产业空间布局情况、产业调整情况、产业准入清单制定公布情况、考核年度准入清单实施情况以及绿色协调发展情况(附正式文件)。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和监督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引导我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投入,确保生态转移支付资金70%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年度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报告,年度财政预算,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文件,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证明材料,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支出(未列入地方预算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也需统计在内),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情况(附正式文件)等相关印证资料。全面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资料汇编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国土面积、耕地和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中土地总面积、荒漠化面积、荒漠化治理面积,县域土地调查地类数据表(国土三调数据)等指标证明材料。国土空间规划制定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落实情况(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保护要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总结(正式文件)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印证资料(立项批复、资金下达文件、竣工验收、4张像素不低于1MB的项目实施照片)。 市林草局:负责提供林地、草地、水域湿地指标证明材料。自然保护地建设情况,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制定情况,年度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总结(正式文件)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印证资料(立项批复、资金下达文件、竣工验收、4张像素不低于1MB的项目实施照片)。 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正式文件),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2024年1-9月)证明材料,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验收文件、评价年度监测报告、运行台账等。污水管网建设证明材料,年度污水管网建设情况(附正式文件),评价年度建成区管网覆盖总图(建成区面积和污水管网总长)、建成区管网台账及新增管网项目验收资料。 市水务局:负责提供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中万元GDP耗水量、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等指标证明材料,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总结(附正式文件)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印证资料(立项批复、资金下达文件、竣工验收、4张像素不低于1MB的项目实施照片)。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村(乡镇)人居环境、年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附正式文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化肥施用量、施用强度和利用率,农药施用量、施用强度和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台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截至2024年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绿化美化、改厕等内容,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证明材料)。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总结(附正式文件)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印证资料(立项批复、资金下达文件、竣工验收、4张像素不低于1MB的项目实施照片)。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产业增加值指标证明材料以及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中乡镇数量、行政村数量、自然村数量、县域总人口数、城镇人口数、地区生产总值、单位GDP能耗、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等指标数据证明材料。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年度城镇人居环境情况、年度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附正式文件),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24年1至9月),垃圾填埋场批复文件、验收文件、运行台账、监测报告、监管报告等证明材料。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中全年平均气温、降水量等指标数据证明材料。 市生态办:负责提供生态文明小康村项目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各乡镇:负责提供乡镇年度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或转运(如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5)。 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单位:评价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单位负责提供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考核所需的印证资料至市财政局。 五、工作安排 (一)年度资料收集(2025年11月3日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和考核指标责任细化表,分别整理相关指标数据和印证资料,并将所有整理的印证资料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电子版、PDF版(彩色)扫描件报送至合作市“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环境监测办公室)。 (二)年度资料上报(2025年11月10日前)。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负责将相关部门填报的指标数据及印证资料审核录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填报系统”,提交省级审查评分。同时,编制完成《甘南州合作市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自查资料汇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并扫描成PDF版,逐级上报州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市财政局将编制的《甘南州合作市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自查资料汇编(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要求装订成册,逐级上报州财政局和省财政厅。 (三)季度资料上报。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分别将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二和第三季度考核数据资料分别于2026年1月2日、7月10日和10月15日前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既关系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与次年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也关联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及单位的年终工作实绩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前重点任务,明确分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落实,确保责任闭环。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严格对照职责分工与指标责任细化表,逐项开展全面自查核查,重点核验数据真实性、资料完整性,确保高标准、高效率完成考核工作所需资料的报送任务,为后续评估考核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范填报数据,完善证明资料。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依据《“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中的指标评分方法与评分依据填报数据,注重数据的规范性、可靠性及完整性,确保数据间的一致性与逻辑关联性,杜绝出现数据矛盾、逻辑脱节问题。指标责任分解表每一项填报数据,需配套对应证明材料支撑,印证资料原则上以原始数据记录、上级正式文件等权威材料为准;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或获取的数据,须单独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做到“数据可追溯、缺项有解释”。 (三)严肃工作纪律,实施效能问责。按照国家要求,自查资料要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逾期将导致国家及省级审核评估按规扣分,最终直接影响我市生态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对因工作拖延导致资料报送逾期,或报送的自查报告、资料汇编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缺失、数据失真、证明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影响全市评估考核工作推进的单位,将予以严肃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落实工作要求,影响工作进度和考核结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紧盯时间限制,积极沟通协作。鉴于考核工作需准备的印证材料量大、上报时限紧迫,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工作人员须主动与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工作人员对接,及时获取本部门所需的各类填报电子模板,确保工作高效开展。对于涉及保密的文件,无需提供具体材料,按要求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立瑢 联系方式:17794407321 附件:1.“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 2.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自查资料汇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模板) 3.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自查资料汇编—资金使用管理(模版) 4.合作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季度、年度指标责任分解表 5.合作市各乡镇报送资料清单 相关文档 链接:合作市202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下载:三升体育平台印发《合作市202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附件【三升体育平台印发《合作市202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1.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pdf】 附件【附件2.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自查资料汇编.doc】 附件【附件3.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资料汇编.docx】 附件【附件4.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季度、年度指标责任分解表.xlsx】 附件【附件5.合作市各乡镇报送资料清单.doc】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