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部署,现就集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突出问题。 (二)吃拿卡要、人为设障、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执行政策简单化、“一刀切”导致的“漏保”“漏救”问题,以及对救助申请不按规定受理、超时限办理、未书面告知等问题。 (四)个别申请对象隐瞒收入骗取救助和“错保”、退出低保不及时的问题。 (五)异地重复纳入低保、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以及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未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及时退出低保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上门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电话:0941—8213973 邮寄地址:合作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合作市民政局508室) 办公地点:合作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合作市民政局508室)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举报人举报时要尽量提供详细情况,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违规违纪的事实依据等内容。对举报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人借机谎报或诬告陷害他人的,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合作市民政局 2024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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