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升体育平台“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市人社局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明确责任,凝心聚力,发挥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始终把稳岗就业作为脱贫人口促进增收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就业帮扶各项工作,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脱贫家庭和低收入人口增收增产,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现将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就业帮扶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41-8232781
附件:合作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就
业帮扶项目计划表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合作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就业帮扶项目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新建或续建) |
建设 起止 年限 |
建设 地点 |
建设内容与规模 |
投资 估算 (万元) |
绩效目标 |
项目 主管 单位 |
项目 实施 单位 |
项目效益情况 |
利益联结机制 |
受益村数 (个) |
受益户数 (万户) |
受益人数 (万人) |
脱贫村 |
其他村 |
小计 |
脱贫户 (含监测对象) |
其他 农户 |
小计 |
脱贫人口 (含监测对象) |
其他人口数 |
|
|
(一) |
合作市2024年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 |
新建 |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
各乡镇、 相关街道 |
重点针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00人。其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培训50人,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中药材加工、育婴员(月嫂)、养老护理等培训100人,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农村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保安员、建筑工等培训150人,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
50 |
通过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 |
推动培训输转一体化,促进脱贫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致富。 |
16 |
23 |
0.030 |
0.015 |
0.015 |
0.030 |
0.015 |
0.015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二) |
合作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续聘项目 |
续建 |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
各乡镇、 相关街道 |
续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创稳网格员等264个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工作,每人每月发放补助500元。 |
158.4 |
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就业托底保障作用。 |
促进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增加家庭收入。 |
16 |
23 |
0.0264 |
0.0264 |
|
0.0264 |
0.0264 |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三) |
合作市乡村振兴 专岗续聘项目 |
续建 |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
各乡镇、相关街道 |
续聘77名乡村振兴专岗,每人每月发放补助3000元,另每月按人均500元安排绩效补助。 |
323.4 |
通过续聘乡村振兴专岗,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
促进脱贫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近稳定就业,提高家庭收入。 |
16 |
23 |
0.0077 |
0.0077 |
|
0.0077 |
0.0077 |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四) |
合作市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劳务补助 项目 |
新建 |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
各乡镇、相关街道 |
支持本地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积极就业,对输转到天津市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每人2400元的劳务补助;对输转到省外其他地区跨省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每人1800元的劳务补助。计划天津市务工7人,省外其他地区跨省就业324人。 |
60 |
通过落实交通补贴,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提高劳动力赴天津市和省外转移就业的积极性。 |
能够减轻脱贫人口经济负担,推动就业脱贫步伐。 |
16 |
23 |
0.0315 |
0.0315 |
|
0.0315 |
0.0315 |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五) |
合作市脱贫劳动力县域外省内务工劳务补助项目 |
新建 |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
各乡镇、相关街道 |
支持本地100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积极就业,对以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劳务补助,对输转到县域外省内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每人500元的劳务补助。 |
5 |
通过落实劳务输转补贴和交通补贴,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促进劳动力县域外省内转移就业。 |
增加脱贫人口家庭收入,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
16 |
23 |
0.0100 |
0.0100 |
|
0.010 |
0.0100 |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六) |
合作市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项目 |
新建 |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
各乡镇、相关街道 |
支持本地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积极就业,对以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外出到天津市及省外其他地区务工的给予每人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外出务工到县域外省内务工的给予每人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全年计划补助800人,其中:省外(含天津市)补助540人,县域外省内补助260人。 |
40.2 |
通过落实劳务输转补贴,鼓励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促进劳动力县域外省内转移就业。 |
增加脱贫家庭经济收入,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
16 |
23 |
0.0800 |
0.0800 |
|
0.080 |
0.0800 |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七) |
合作市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及补助项目 |
新建 |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
各乡镇、相关街道 |
认定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2家,对吸纳5名以上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
4 |
通过认定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带动周边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 |
促进脱贫家庭就业增收,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
16 |
23 |
0.0030 |
0.0020 |
0.0010 |
0.003 |
0.0020 |
0.001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
(八) |
合作市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 |
新建 |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
各乡镇、相关街道 |
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奖补。全年计划奖补120人。 |
36 |
通过落实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和带动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
促进脱贫劳动力持续增收,提高生产生活水平。 |
16 |
23 |
0.0120 |
0.0120 |
|
0.012 |
0.0120 |
|
市人社局 |
市人社局 |